发文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 哈尔滨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5-10-13
执行日期:2005-10-13
生效日期:1900-1-1
为了维护我国版图的尊严,提高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促进地图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
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治理、广泛宣传、自查自纠、舆论监督、群众举报、重点抽查、严肃处理等方式,加强地图管理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加大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非法编制出版地图行为,严厉打击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者,重点检查网上地图、新闻媒体用图、电子地图、中小学教学地图和教材所插地图、广告宣传用图、会展用图等。增强政府对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
二、整顿和规范的主要内容
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的主要内容是:
(一)查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超范围出版地图的行为;
(二)取缔侵权盗版、买卖书号、一号多用、盗用出版单位名称和书号及地图审图号的地图产品;查封假冒伪劣、粗制滥造地图产品的生产基地,并追究委印(委制)人的责任;
(三)取缔未按程序报批编制的地图产品出版、展示、销售行为及非法经营地图产品的交易市场;
(四)对文化用品、工艺品、玩具、纪念品、报刊、影视、标牌、广告、展览涉及地图图形以及互联网上登载附有地图产品进行检查;
(五)取缔生产加工、销售、在公共场所展示、使用和在网上登载及走私进口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
(六)取缔随意编制出版教学地图和教学辅助地图读物的行为。
三、广泛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各机关、团体、学校、商店、广告公司、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要立即对本单位生产、销售、使用、展示的地图产品进行一次清理,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及有关 ,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完整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提高全社会的版图意识和法制意识。
200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