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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港口管理局关于注销滨江副食品公司岸线使用的通知

时间:2007-01-09

发文单位: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文  号:沪港规〔2007〕4号

发布日期:2007-1-9

执行日期:2007-1-9

生效日期:1900-1-1

上海滨江副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填报的《港口岸线使用注销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你公司码头原经批准使用黄浦江岸线32米(位于奉贤西渡轮渡站上游),现码头及土地已被征用,停止装卸生产。鉴此,同意注销你公司上述岸线的使用,收回岸线使用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2515),并自2007年一季度起停止征收该处岸线的使用费。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一月九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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