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

时间:2006-04-17

发文单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6-4-17

执行日期:2006-4-17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办公室,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为了全面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按照国务院妇儿工委《关于做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依照《目标责任分解书》的内容(有关人口计生系统的责任分解见附件),评估完成本部门《两纲》工作方案和责任目标的达标情况。

  为做好《两纲》中期评估工作,人口计生委成立了由副主任赵白鸽任组长,各单位司、处级人员组成的人口计生委《两纲》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口计生系统《两纲》中期评估工作。近期,人口计生委将分2组,赴4个省(待定)开展《两纲》中期评估工作。

  请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按照人口计生系统目标责任分解书有关任务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好评估工作方案,并开展《两纲》中期评估工作,2006年7月底前将本部门评估报告报送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

  联 系 人: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  杨志媛

  联系电话:010-62046622转2618

  电子邮箱: 和政策。
3、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儿童与环境 1、尊重、爱护儿童,使儿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
2、为儿童提供必需的闲暇、娱乐时间,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监测与评估 1、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对儿童发展状况及纲要的实施情况分级进行监测评估。
2、增设儿童分性别统计指标,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
3、建立监测评估机构及监测评估报告的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

  附件3:

《2001-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监测统计指标体系》中人口计生系统应提供的几项监测指标

  妇女与健康方面:

  目标: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

  1、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

  2、人工流产率

  3、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

  4、育龄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

  5、避孕措施、知情选择受教育比例

  6、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附件4:

中期评估报告框架

  1.标题页

  (1)评估报告的名称

  (2)单位名称

  (3)日期

  2.目标

  3.报告摘要

  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政策建议

  4、评估主报告

  (1)评估过程及工作描述

  (2)实施纲要情况的评估

  ①基本概况

  ②总体评价

  ③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④对策建议

  5.附录

  评估指标数据表格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