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文 号:闽科社(2008)11号
发布日期:2008-5-11
执行日期:2008-5-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公室:
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008年度工作重点的通知》(国科社函(2008)2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008年度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同时,将《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008年度工作要点》一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一日
福建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008年度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我省国家和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影响和带动作用,促进海峡西岸“科学发展”和“对台合作”两个“先行区”建设,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008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提出福建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008年度工作要点。
一、加强实验区建设工作的指导
实验区所在地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把实验区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先行区决策的重要体现,作为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形成多部门齐心协力的工作机制。各实验区要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健全实验区协调领导小组和实验区管理办公室,完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增强实验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福建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作用,针对不同实验区建设与发展的需求,对重点任务开展专家跟踪指导。
二、加强实验区建设的分类管理和检查
协助科技部完成对东山县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验收工作,以及对龙岩市新罗区申报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考评工作;根据《福建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对实验区建设工作满5年的南平市、武夷山市等2个省级实验区进行验收;对开展实验区工作满3年的龙岩市新罗区省级实验区开展中期检查;继续开展实验区新区考察和发展工作,对永春县、泉州市洛江区、仙游县、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等申报省级实验区的县(区)及镇组织进行实地考评审批;从已批准建设一年以上的南平市、武夷山市、石狮市、惠安县等省级实验区中筛选推荐申报国家级实验区。
对已通过省级验收的漳平市、石狮市和东山县实验区,加强其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辐射推广,拓展实验区的示范带动功能。
三、认真落实实验区建设示范项目
各实验区要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十一五”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按照本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的示范项目,落实相关工作。
各实验区要按照科技部和省的有关要求,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题,突出可持续发展技术的集成研究与示范,突出对台合作,加快项目实施,切实解决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共性、重点问题。
积极组织申报国家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生态保护等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争取获得国家的资助。
组织推荐具有区域可持续发展代表性和示范带动意义的典型专项示范基地(工程),申报并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可持续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积极争取省、市各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加强协调,统筹使用,集成各方面优势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实验区建设进度。
四、组织开展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
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战略目标和任务,设立专项研究课题,对我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分析具体做法、特点、作用、经验和运行中的相关问题及其原因,深入研究富有海西特色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的政策性理论、运行机制和评价方法等,挖掘发展亮点,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并出版发行,以指导实验区建设,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
五、大力开展实验区宣传工作
加大实验区的宣传力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的角度,挖掘典型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组织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实地参观有关可持续发展优先建设项目,扩大宣传面和影响面。组织拍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组织编写《共创和谐海西—福建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巡礼》一书,作为科普书藉出版发行。
六、促进各实验区的合作交流
组织省内实验区到国内先进实验区进行考察和交流,同时,加强省内各实验区间的相互实地考察学习与交流;组织实验区主要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参加科技部举办的各类可持续发展专题培训班;举办全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工作培训班(经验交流会),提高实验区管理人员的素质,切实提升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整体管理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