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关于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5-09-02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5-9-2

执行日期:2005-9-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委属报刊单位:

  近日,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关于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报刊发行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报刊发行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现就我委有关规范报刊发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对征订(含零售)对象以提成回扣、赠送钱物(含报刊)、有价证券、有奖征订、出国考察、公费旅游或以发行赠送广告等各种有偿手段征订报刊。

  二、不擅自降低报刊全年定价和零售及零售批发定价。

  三、不利用报刊版面以宣传、表扬为由搞有偿新闻或所谓“形象版”,变相抵值摊派报款。

  四、不在媒体上和各种场合虚报发行量,误导读者和广告客户。

  五、不以批评报道相要挟来征订报刊。

  六、不以任何形式搞摊派或变相摊派,坚持文明征订。严禁利用委机关或委领导同志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各单位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要按照出版成本、发行成本、印制成本和市场情况合理定价,合理确定发行目标,不断改善发行结构,提高发行质量,实现良性经营。要在国家 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竞争,杜绝低价征订销售等损害同行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自觉维护报刊发行市场的秩序。2006年度报刊征订工作基本结束时,各单位要将发行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政策研究室。

  国家发改委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五年九月二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