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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援外医疗队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09-11-02

发文单位:卫生部

文  号:卫国际发〔2009〕103号

发布日期:2009-11-2

执行日期:2009-11-2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我部制定的《援外医疗队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已于2009年9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援外医疗队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援外医疗队统一标识(以下简称医疗队标识)的使用,加强对医疗队标识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疗队标识正中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国旗下方由“中国医疗队”大写外文译文组成。

  第三条 医疗队标识使用人是指承担卫生部援外医疗队任务的中国医疗机构、医疗队员和经卫生部同意可以使用医疗队标识的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医疗队标识。

  除本办 行动的权利:

  (一)污损或侮辱医疗队标识的;

  (二)未经卫生部同意,擅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医疗队标识的;

  (三)将医疗队标识用作商业用途的;

  (四)将医疗队标识用于与对外医疗援助无关活动的;

  (五)在承担援外医疗任务结束后仍使用援外医疗队标识的;

  (六)未经卫生部同意,将使用中国医疗队标识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委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行使的。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援外医疗队标识图案及释义

  释义:图案以国旗为主元素,以体现援外医疗队的政府援助性质。国旗下方为中国医疗队的外文。字体为蓝色,象征和平。

  附件2

援外医疗队标识图案制作说明

  一、 援外医疗队标识正中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图案,国旗下方是“中国医疗队”的外文译文。

  二、 援外医疗队标识中国旗图案为长方形,其长与高之比为3:2.颜色为红色C:0,M:100,Y:100,K:0;黄色:C:0 M:0 Y:100 K:0;蓝色:C:100, M:80,Y:0,K:0.

  英文字母字体为四号Times New Roman(新罗马字体),颜色为蓝色:C:100, M:80,Y:0,K:0.

  三、“中国医疗队”的常用外文译文如下:

  (一)英文:China Medical Team;

  (二)法文: Équipe médicale chinoise;

  (三)阿拉伯文: ?????? ?????? ???????;

  (四)西班牙文: Equipo Médico Chino;

  (五)葡萄牙文: Equipe Médica Chinesa。

  其他外文译文须经卫生部审定。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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