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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本]

时间:2005-01-14

发文单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文  号: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发布日期:2005-1-14

执行日期:2005-3-1

生效日期:1900-1-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广播电视站

  第三章 广播电视网

  第四章 广播电视节目

  第五章 广播电视保护

  第六章  规的规定协商解决。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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