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苏府〔2006〕44号
发布日期:2006-3-18
执行日期:2006-3-1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一五”规划及中远期规划》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一五”规划及中远期规划
为实现2010年苏州率先基本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人口总量的宏观调控,实施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举措,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合理分布,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持续发展。根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苏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成绩及基本经验
(一)主要成绩。“十五”时期,全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着力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深入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县(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1.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人口健康素质不断提高。全市人口出生率年均7.31‰,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均0.35‰,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9%以上,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0左右,独生子女家庭累积率达85.97%,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出生人口素质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市区出生缺陷发生率比2000年下降11.6个千分点,全市人均预期寿命78.08岁,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64‰、2.42/10万。这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2.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单位属地管理、人员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模式全面推进。招聘社区计生助理员,基层网络队伍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事务管理和自治内容。连续三年实施“新苏州人计划”,建立流动人口出生信息通报制度和计划生育监测制度,健全市、县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组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和志愿者队伍,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有较大突破。改革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探索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基本建立。
3.优质服务广泛开展,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群众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技术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全市计生服务机构建设总投入超过1亿元,建立了苏州市生殖健康中心、中国(太仓)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培训中心,建成了32个乡镇中心服务站、31个一般乡镇服务站和56个城区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新增37名技术人员。开展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系列工程,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率达90%以上。继续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连续两年举办生育文化节,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内涵,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
4.依法管理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坚持依法行政,修订颁布了《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法》,层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 方式,建立人口计生部门与法院联合执法新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计划生育工作者依法行政的权益,使人口计生工作全面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六)实施“世代服务”品牌工程,建设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计生服务公益性机构纳入地方公共卫生体系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实施“世代服务”品牌管理。按照规范化、人性化、标准化的管理标准,统一规划基层计生服务网络,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改善服务环境和条件,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五位一体”功能,构建绿色转诊通道,努力形成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品牌化机构、职业化服务、科学化管理、标准化技术、系统化培训于一体的运作机制。
深化公共服务和倡导服务内涵。拓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随访服务、生殖道感染防治工程,开展子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实施关爱母亲健康行动计划。构建以互联网为基础、整合社会资源、面向家庭社会的公众心理测量平台,促进家庭和睦幸福,互动健康人生;建立紧急避孕/早早孕检测套餐免费供应网络,减少意外妊娠。推广运用计划生育新技术、新产品,提升避孕药具社会化发放水平,引导培育生殖健康用品精品市场,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完善管理监督制度。建立生殖健康评估机制和科学的监控体系,推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依法执业;加强计划生育药具产品质量跟踪和监测,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和技术服务机构的科学管理水平。
(七)实施“数字计生”工程,构建“大人口”信息平台。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需求主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建成“一个中心、三大平台、六大系统”。
加大建设力度。以建设市人口计生数据中心为龙头,完善全市数字计生信息系统;建成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宏观管理与决策支持平台、人口计生信息发布平台,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管理、服务能力;形成六大系统:以居住地为主的城乡一体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计生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数字化计生服务站),计生监督执法体系信息系统(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农村计生奖励、公益金发放),避孕药具管理信息系统,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人口计生事业统计信息系统等,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决策的信息化。
加强合作共享。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施计生网络向村、社区和服务机构延伸工程,建成功能完善、安全可靠、标准统一的四级网络平台;开发急需管理软件,引进推广成熟应用系统,为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决策、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开展计生综合服务、以及开展人口研究提供信息化支持。
加强协同共建。与发展改革、公安、信息、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统计等部门密切合作,发挥人口计生部门在全市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改善人口信息网络环境,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实现人口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八)注重人口发展研究,增强人口计生综合协调能力。
深化人口发展实证性研究。将人口发展战略进一步列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内容,以“有序导入人口、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分布”为目标,开展“关注人口安全,构建和谐苏州”为主题的系列研究,努力搭建人口宏观调控理论研讨平台。
建立人口研究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组建苏州人口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组织,形成政府领导、专家指导、人口计生主抓、各部门参与、市县联动的协作研究机制。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加强对人口重要指标变动的跟踪研究,建立完善苏州市人口发展水平评估制度、人口信息预警预报制度等。
强化人口综合调控体系。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科技、服务等综合措施,积极应对人口规模、人口结构、人口迁移、人口公共健康等新的人口问题,推进相关政策、措施出台。
五、“十一五”人口计生事业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十一五”时期我市处于人口加快增长期、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的实际,各级党委政府在统筹规划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中应给以更多的指导、关心和更有力的支持。
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每年听取人口计生工作专题汇报,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事业的统一领导,做到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个到位”。继续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改进党委政府、责任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年度分线评估考核工作,坚持“一票否决”。
充分发挥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调机制。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自觉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及时进行工作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进一步形成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人口计生部门要主动发挥人口计生管理职能,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各部门落实人口计生目标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优化队伍结构。积极改善和优化人口计生部门的人力资源配置,切实加强各级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优化队伍结构。加快行政管理、专业技术、基层工作人才队伍结构的调整优化,推进人口计生队伍的职业化建设;镇、街道按居住地人口数配备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量相适应的专职人员,采用市(区)聘、镇(街道)管、村(居)用方式,建设一支年轻化、知识化的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建立急需各类人才的“绿色通道”,探索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人才引进机制。
提高人员素质。倡导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干部长效培训机制、考核评估激励机制,推进具有计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落实岗位聘用、培训、绩效考核、奖酬激励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服务、群众志愿者四支队伍建设水平,切实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
理顺机构管理体制。镇、街道建立人口计生办公室,国家(省)级开发区建立人口计生办公室或明确相关部门负责人口计生工作;围绕提高机构持续发展的能力,实行政事职责分开的管理体制,理顺基层基础网络机构关系,形成适应公共型服务特点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
(三)确保财政投入。从我市人口总量快速增长和计划生育居住地管理的实际出发,重视增加人口计生事业的经费投入。
实现“三个确保、一个增长”。确保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服务项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确保法定的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经费的落实,确保乡镇、村(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福利待遇落实到位;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与财政收入相应增长,并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投入标准。
完善人口计生事业的财政管理。适应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优化公共财政投资结构的要求,探索建立财政保障、优先拨付、专户管理、项目运作、绩效审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制度,强化财政投入的主导、保障、导向和调节功能,加大监管力度,做到合理使用和单位投入的最大产出。
积极探索与人口计生社会化管理相适应的社会化多元投入的新机制,使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具有更坚实的社会支撑体系。
(四)完善考核机制。以本规划确定的基本方针、重点任务和改革措施为抓手,全面推进“十一五”期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评估工作。
建立综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发展观,逐步建立包括人口调控效果指标、人口计生能力建设水平指标、育龄人群生殖健康水平指标、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质量指标等的综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以引导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的配套整合和促进政府投入、增强事业发展后劲。
坚持和完善经常性的统计工作。采用先进的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抽样调查、社会统计、项目管理、综合评估等新方法,增强统计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指导性,形成责任明确、指标精简、层次适当、方法科学、操作便捷、反馈及时的计划生育考核评估机制。
实行“十一五”事业发展规划的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对规划中关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政策措施完成和落实情况的重点评估,完善奖惩措施,对目标任务完成优秀的实施嘉奖,对工作失职的进行责任追究,并建立备案制度,确保“十一五”规划的实施。
附件:《苏州“十一五”人口规划的仿真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