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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发布《广播实况转播节目传输通路技术规范》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时间:2005-01-12

发文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日期:2005-1-12

执行日期:2005-4-1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各单位,中国广播影视集团所属各单位:

  根据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制订计划,总局组织审查了以下一项标准,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予以发布。请各单位组织好该标准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工作。

  推荐性行业标准:

  GY/T205—2005《广播实况转播节目传输通路技术规范》。

  该标准自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上述行业标准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负责发行。联系电话:(010)86093424,86092645.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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