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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国家宗教事务局第3号令第4号令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2-28

发文单位:江苏省宗教事务局

文  号:苏宗发[2007]28号

发布日期:2007-2-28

执行日期:2007-2-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民宗局、省各宗教团体:

  国家宗教局《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第3号令)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第4号令)已经发布,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两个部门规章是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配套文件,对依 )

  3、《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

  4、《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表》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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