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嘉政办发(2008)39号
发布日期:2008-4-11
执行日期:2008-4-11
生效日期:1900-1-1
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市人事局 市农林局)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农牧厅关于全面推进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的意见(甘政办发[2007]133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市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技人员为主体,围绕“星火富民”和“农民素质工程”发展战略,做好以蓝孔雀、香猪为主的特色养殖业,以日光温室精细蔬菜为主的种植业,以葡萄酿造、洋葱加工为主的农副产业深加工等三篇文章,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科技特派员下村服务,不断建立健全市、镇、村、组四级农技推广网络和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科技转化率和贡献率,提高农产品品质和科技含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建设一批农、科、教结合示范村,促进村级农业总产值、食物总量、村级集体经济及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明显增加。
三、主要任务
1、宣传贯彻党的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科技兴市战略的实施,协助镇、村理清发展思路,制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确定发展方向,寻找新的发展途径。
2、围绕主导产业,大力引进、推广、开发农业先进技术,建立科农结合的利益共同体,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因地制宜,筛选一批适合本村、组经济发展的种植、养殖业和短平快发展的科技项目,培植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后劲。
3、抓好典型,发挥科技示范作用。通过带动科技示范村、示范户,发挥示范典型的辐射效应,扩大先进实用技术覆盖面。
4、开展科普宣传和农村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通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带出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民技术员和农民企业家队伍。
5、加强与各级科技部门联系,发展与农业院校、院所对接合作,引进科技项目和技术成果。
6、发挥科技示范作用。科技特派员可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所在村、组的经营活动,领办或兴办农业科技实业。
四、实施步骤
(一)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实际工作经验。
2、具有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特长和专门技能,自愿投身我市农村经济发展事业。
3、本市在编的农业科技人员、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工作人员;乡镇农业各站所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我市开展科农携手合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技实践活动的大中专学生。
(二)选派的方式和步骤
第一批科技特派员实行分类选派,共选派15名科技特派员,按三种类型选派(一类12名,二类2名,三类1名):
第一类,以点为主,兼顾面上。此类科技特派员必须保证多数时间到村、组服务,以各镇派出为主。
第二类,跑面为主、点面结合。此类科技特派员要确定联系村,到村时间相对第一类可适当减少一些,其工作任务主要是在开展好联系村科技服务的同时,积极发挥专业特长,扩大服务范围,以产业发展为目标,以科技特派员之间的联动服务为重点,结合行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开展跨村、跨镇服务,以市农林局、水务局等单位派出为主。
第三类,聘请法人科技特派员作技术顾问。此类科技特派员主要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聘请,且主要是面向企业,直接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
第一批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工作,由各镇和各有关部门根据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人选,由个人填报去向意愿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局同意盖章后,于2008年4月30日前由市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科技特派员主要以直接驻村方式开展技术工作,驻村期限暂定为一年。
五、科技特派员享受的政策和待遇
(一)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原职务、待遇和编制予以保留 ,不影响正常调资和职称评定。
(二)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视同在岗人员,其优秀指标不占原单位指标,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全市派出科技特派员总数的30%单列指标评定优秀等级,对表现突出的科技特派员可优先提拔使用或优先评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三)在安排各类涉农项目时,向派驻了科技特派员的村、组或企业给予倾斜。
(四)鼓励科技特派员以资金、技术等要素投入服务,并取得相应合理报酬。
(五)科技特派员的工资、补助、福利等同原单位在岗人员一致。
六、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为切实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组织、科技、人事、财政、农林和水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科特办)。科特办设在市科技局,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
科特办的主要任务是:负责落实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试点方案、工作计划、政策措施和科技特派员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组织对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培训、考核、奖惩及专项资金的使用工作;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宣传;督促、检查、指导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负责驻点的选择,协调解决科技特派员在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化管理。建立组长负责制,各镇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负责镇村两级科技特派员协调、管理、服务工作。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凡被下派的科技特派员,每月必须有20天以上的时间驻村或企业。建立科技特派员联系汇报制度和检查督促制度,在科技特派员下派驻村(企业)工作期间,市科特办对其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检查。
(三)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由市科特办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和下派单位,对科技特派员进行半年工作考评和年终考核鉴定(具体考核鉴定办法另行下发)。考核和鉴定结果将作为科技特派员提拔任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四)建立和完善乡镇新型农技服务体系。派驻科技特派员的乡镇要通过整合重组乡镇 “五站”等农技服务资源,建立服务功能完善,具备自我发展能力的区域性农技服务机构,为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提供坚实平台。
(五)加快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进度。2008年4月20日前成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落实相关政策。5月上旬确定下派科技特派员人选及派驻地点,并对下派的科技人员进行培训,争取6月中旬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