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淄博市委办公厅
文 号:厅发[2004]35号
发布日期:2004-6-25
执行日期:2004-6-25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委,高新区工委:
市委原则同意市侨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区县侨联领导工作的建议》。现将该《建议》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
2004年6月25日
淄博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区县侨联领导工作的建议
(淄侨组字[2004]3号)
市委: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侨联工作。中央书记处两次听取了中国侨联党组的工作汇报,对新形势下做好侨联工作作出明确指示,要求各级侨联组织围绕大局,找准位置,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做到凝聚侨心、发挥侨力、集中侨智、维护侨益,使侨联的各项工作始终与时代发展相同步,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作出积极贡献。今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致公党和中国侨联组联组讨论时发表重要讲话,对新形势下开展侨联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他指出,要进一步提高侨务工作水平,要努力为归侨、侨眷和海外华侨办实事、办好事,要发挥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独特作用,团结广大侨胞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共同奋斗。胡锦涛总书记要求侨联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及时了解和研究侨情,以增进乡情、亲情和友情为重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海外联谊工作,凝聚侨心,发挥侨力,集中侨智,维护侨益,切实发挥好在侨务工作中的独特作用。
在新的世纪,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是我们党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侨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应当努力发挥自身开展群众工作的优势,最广泛最充分地团结联系和动员国内外侨界群众,为完成党在新世纪的三大任务作出新的贡献。当前,形势在不断发展,国内外侨情不断发生新的变化,侨联面临着越来越宽的工作领域、越来越繁重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侨联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与时俱进,切实强化“群众工作、参政议政、维护侨益、海外联谊”的职能,充分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奋斗。
自一九八五年开始,我市各区(县)适应改革开放形势,陆续召开了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各区(县)委批准成立了当地的侨联组织。全市各级侨联多年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指示精神,围绕全市的工作大局履行侨联职能,广泛团结、动员归侨侨眷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密切联系并大力促进海外侨胞同我市发展各种合作与交流。侨联工作在凝聚侨心、发挥侨力、集中侨智、维护侨益和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中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但是,我市各区(县)侨联长期没有办事机构、没有专职干部的状况,既不利于区(县)委加强对侨联组织和侨联工作的领导,也难于适应新形势对开展侨联工作提出的高要求。一是由于没有侨联办事机构、专职干部和活动经费,区(县)侨联开展工作受到多种条件的制约,侨联组织对侨界群众的凝聚力与号召力不强,侨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好;二是一些区(县)侨联没有坚持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侨联工作的制度,侨联组织不能及时准确地接受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指示、落实各阶段的工作部署,影响了区(县)委对侨联工作实施坚强的领导;三是部分区(县)侨联干部不适应开展新时期侨联工作的需要,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以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意识不强,工作随意性较大,不能带领侨界群众共同完成侨联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中央书记处对侨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必须切实加强党对侨联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侨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各级侨联组织在促进我市改革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现结合本市情况,对加强区(县)侨联领导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新时期侨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党对侨联的领导。侨联是党领导下的侨界人民团体组织,侨联工作是我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的重要历史时期,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对侨联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侨联组织在联系国内外侨界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各区(县)委要十分重视加强对当地侨联的领导工作,通过定期听取侨联工作汇报、对各阶段侨联工作作出指示、建立侨联干部和侨联工作监督考核机制等方法,进一步理顺领导工作体系。党委分工要确定一名副书记分管侨联工作。各区(县)委、区(县)政府要为地方侨联依照 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人、财、物力支持,保证侨联履行职能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
(二)以侨联换届为契机,加强侨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侨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是做好侨联工作的关键和重要前提。今年我市多数区(县)将陆续召开归侨侨眷代表大会进行侨联换届,各区(县)委要以此为契机,配备好侨联专职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暂不具备条件的区(县),要按照《中国侨联章程》中关于地方侨联组织干部配备的有关规定(附后),在同级党政机关现有人员中至少选配一至二名侨联工作干部,作为区县侨联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区(县)侨联的领导力量。要在保持已有侨联骨干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注意推选政治上可靠、综合素质高、擅长做群众工作、海外联系广泛的归侨侨眷进入各级侨联领导班子,优化区(县)侨联干部的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善开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受侨界群众拥戴的侨联干部队伍,不断适应新世纪新阶段开展侨联工作的要求。
(三)侨联工作要切实做到组织起来,活跃起来。我市旅居海外的侨胞和归侨侨眷总体人数较少,各区(县)委、区(县)政府要对侨联开展工作加强指导,引导侨联根据形势发展与情况变化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同各级、各地侨联的工作联系,大力扩大海外联谊,发挥侨联组织网络的整体资源优势,做到组织起来、活跃起来,不断增强侨联工作对侨界群众的感召力和针对性。要督促侨联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侨联工作,坚持为侨服务和为人民服务相统一、为侨服务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相结合,始终依靠侨界群众履行好侨联职能,努力调动侨界一切积极因素,为促进我市加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建议如无不当,请转发区(县)委、区(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淄博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党组
200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