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侨办关于深化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3-09-09

发文单位: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济政办字[2003]106号

发布日期:2003-9-9

执行日期:2003-9-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侨办《关于深化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侨务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的、极其重要的工作,也是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侨务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把为侨服务和为经济建设服务有机结—1-合起来,发挥侨务工作的独特优势,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九月九日

关于深化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
(市侨办 二OO三年八月十三日)

  市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社区侨务工作的开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努力提高对社区侨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要把基层政府的领导力量、侨务部门的统筹力量、驻地单位的协作力量、社区组织的主管力量、以及归侨侨眷和志愿者的参与力量结合起来,形成上下协调,左右配合的整体力量。各级侨务部门要解放思想,把社区侨务作为开展基层侨务工作的有效载体和主要抓手,采取积极措施,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配合与协作,使社区侨务工作真正成为社区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推动侨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网络和机制建设

  (一)建设“三个体系”,构筑社区侨务网络

  1.组织领导体系:由县(市)区分管负责人、侨办主任和各街道(镇)办事处分管负责人组成社区侨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社区侨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研究解决社区侨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工作网络体系: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分管负责人、驻区大单位分管负责人、街居专兼职侨务干部和侨务联络员组成社区侨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开展社区侨务工作。

  3.信息服务体系:以街道办事处(镇)为单位,收集整理社区内海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及其家庭资料,建立信息资料库。创造条件,开展网上为侨服务和侨情资料动态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五项制度”,确保社区侨务网络的高效运转

  1.学习培训制度:各县(市)区每年对社区侨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社区侨务干部和基层侨务联络员进行1-2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侨务意识、侨务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例会汇报制度:各县(市)区每季度、各社区每1-2个月召开一次社区侨务工作例会,通报侨务工作情况,部署开展侨务工作。

  3.社区活动制度:尽量吸收归侨侨眷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条件的社区要组织归侨侨眷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4.联系走访制度:建立社区领导小组每个成员与2-3个重点归侨侨眷结对子联系制度。坚持逢年过节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境外来客必访的“三必访”制度。

  5.登记反馈制度:县(市)区、街(镇)、居三级要有专人将侨务工作的各种文字、音像资料及时整理归档。社区侨务工作动态、海外侨胞接待活动等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侨务部门汇报。

  三、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做好社区侨务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保护归侨侨眷的政治、经济、财产、人身、出入境等合法权益

  要把帮助归侨侨眷排忧解难作为街道、社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社区政务中心要设立为侨服务窗口或咨询台,为归侨侨眷办理各种证件、登记以及查询有关政策资料等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及时为归侨侨眷提供 援助;针对归侨侨眷不同家庭的实际需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家政服务,有条件的也可组织志愿者登门服务;利用社区医疗资源,就近就地为归侨侨眷提供医疗和健康服务。有条件的可设立老年家庭病房,发放健康服务卡,送医送药上门;对符合条件的归侨侨眷要优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对下岗待业的归侨侨眷职工和子女要优先安排参加社区就业培训,为再就业创造条件。

  (二)为归侨侨眷参与社区建设搭建“四个平台”

  1.参政议政平台。积极推荐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有一定影响的归侨侨眷参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选举。社区建设的一些重大举措应听取归侨侨眷的意见、建议。社区组织的大型活动,应吸收归侨侨眷参加。

  2.服务经济建设平台。引导归侨侨眷采取有效方式联系海外亲友,引进海外项目,为社区经济建设出谋划策。

  3.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平台。动员归侨侨眷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科普教育、开展文明小区和文明楼道建设等活动。

  4.捐赠公益事业平台。社区开展义务诊疗、义务修理、义务植树、打扫卫生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各种慈善捐赠、希望工程和其它公益事业捐赠,都要吸收归侨侨眷参加。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