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济政办字[2003]106号
发布日期:2003-9-9
执行日期:2003-9-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侨办《关于深化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侨务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长期的、极其重要的工作,也是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侨务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把为侨服务和为经济建设服务有机结—1-合起来,发挥侨务工作的独特优势,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九月九日
关于深化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
(市侨办 二OO三年八月十三日)
市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社区侨务工作的开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努力提高对社区侨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要把基层政府的领导力量、侨务部门的统筹力量、驻地单位的协作力量、社区组织的主管力量、以及归侨侨眷和志愿者的参与力量结合起来,形成上下协调,左右配合的整体力量。各级侨务部门要解放思想,把社区侨务作为开展基层侨务工作的有效载体和主要抓手,采取积极措施,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配合与协作,使社区侨务工作真正成为社区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推动侨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网络和机制建设
(一)建设“三个体系”,构筑社区侨务网络
1.组织领导体系:由县(市)区分管负责人、侨办主任和各街道(镇)办事处分管负责人组成社区侨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社区侨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研究解决社区侨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工作网络体系: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分管负责人、驻区大单位分管负责人、街居专兼职侨务干部和侨务联络员组成社区侨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开展社区侨务工作。
3.信息服务体系:以街道办事处(镇)为单位,收集整理社区内海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及其家庭资料,建立信息资料库。创造条件,开展网上为侨服务和侨情资料动态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五项制度”,确保社区侨务网络的高效运转
1.学习培训制度:各县(市)区每年对社区侨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社区侨务干部和基层侨务联络员进行1-2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侨务意识、侨务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例会汇报制度:各县(市)区每季度、各社区每1-2个月召开一次社区侨务工作例会,通报侨务工作情况,部署开展侨务工作。
3.社区活动制度:尽量吸收归侨侨眷参与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条件的社区要组织归侨侨眷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4.联系走访制度:建立社区领导小组每个成员与2-3个重点归侨侨眷结对子联系制度。坚持逢年过节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境外来客必访的“三必访”制度。
5.登记反馈制度:县(市)区、街(镇)、居三级要有专人将侨务工作的各种文字、音像资料及时整理归档。社区侨务工作动态、海外侨胞接待活动等情况要及时向上级侨务部门汇报。
三、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做好社区侨务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保护归侨侨眷的政治、经济、财产、人身、出入境等合法权益
要把帮助归侨侨眷排忧解难作为街道、社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社区政务中心要设立为侨服务窗口或咨询台,为归侨侨眷办理各种证件、登记以及查询有关政策资料等提供快捷有效的服务;及时为归侨侨眷提供 援助;针对归侨侨眷不同家庭的实际需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家政服务,有条件的也可组织志愿者登门服务;利用社区医疗资源,就近就地为归侨侨眷提供医疗和健康服务。有条件的可设立老年家庭病房,发放健康服务卡,送医送药上门;对符合条件的归侨侨眷要优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对下岗待业的归侨侨眷职工和子女要优先安排参加社区就业培训,为再就业创造条件。
(二)为归侨侨眷参与社区建设搭建“四个平台”
1.参政议政平台。积极推荐素质高、参政议政能力强、有一定影响的归侨侨眷参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选举。社区建设的一些重大举措应听取归侨侨眷的意见、建议。社区组织的大型活动,应吸收归侨侨眷参加。
2.服务经济建设平台。引导归侨侨眷采取有效方式联系海外亲友,引进海外项目,为社区经济建设出谋划策。
3.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平台。动员归侨侨眷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科普教育、开展文明小区和文明楼道建设等活动。
4.捐赠公益事业平台。社区开展义务诊疗、义务修理、义务植树、打扫卫生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各种慈善捐赠、希望工程和其它公益事业捐赠,都要吸收归侨侨眷参加。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