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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做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转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4-11-30

发文单位:国家广电总局

发布日期:2004-11-30

执行日期:2004-11-30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无线局、监测中心:

  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自2005年1月1日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将每天上午的重播时间由8:30调整到9:00.请通知所属广播电台、转播(发射)台、转播站,安全、完整地做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的转播工作。

  国家广电总局

  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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