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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时间:2005-08-19

发文单位: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晋市政办[2005]106号

发布日期:2005-8-19

执行日期:2005-8-1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八月十九日

  晋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市办发[2004]40号),单独设置晋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为正处级建制,是晋城市人民政府主管民族宗教事务的工作部门,不再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一、划入职能

  市委统战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相关职能划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主要职责

  (一)民族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全市民族政策、 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办理宗教团体的各项事务,协且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组织培训宗教工作干部,组织指导宗教理论研究、政策宣传、法制教育。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离退休管理人员编制2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职数2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和领导职数按晋市办发[2001]35号文件执行。

  五、其它事项

  机关人员编制的划转

  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人员随编制一同划转。

  从市委统战部划入行政人员编制2名(含离退休管理人员编制)。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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