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沪教委人〔2009〕20号
发布日期:2009-4-22
执行日期:2009-4-22
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千人计划”关于建立创新型国家领军人才队伍的要求,将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主动对接国家“千人计划”,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启动2009年度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工作。现将有关岗位设置和调整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的主要变化内容
1.东方学者岗位计划是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中重要的建设项目。因此本计划实施的战略目标应紧贴“085”工程第一类项目,即重点建设的高校应以国家“千人计划”要求为依据,瞄准国家遴选人才的标准;实施的程序纳入“085”工程第三类项目,即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在同类学校之间进行比较、遴选。
2.2009年在设置岗位和遴选东方学者时,增设东方学者团队。各高校在遴选和聘任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时,须强化其组建和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地位,突出其在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经批准的东方学者团队,将给予相应资助,并授予“东方学者团队”称号。
3.2009年在设置岗位和遴选东方学者时,增设东方学者讲座教授岗位。为了解决岗位的急需、紧缺问题,可突破地域和单位间的限制,形成进出自由、渠道畅通、方法灵活的聘用方式。高校应树立以用为本观念,创新体制机制,以吸引更多海外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沪工作。
东方学者团队和东方学者讲座教授的评审办法另定。
二、2009年东方学者岗位设置要求
各高校根据国家、上海市关于调整和优化学科布局结构以及做好高校发展定位规划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提出本校2009年东方学者岗位设置和调整申请。市教委将综合考虑各级各类高校的结构比例,兼顾同类学校之间的校际差异,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学校申报的东方学者岗位设置和调整情况进行审核。对2008年度批准后未引进人员的岗位可以予以保留。市教委审核批准后公布各校岗位数额、岗位的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东方学者团队和东方学者讲座教授的岗位纳入东方学者岗位。
三、申报时间和办法
4月30日前,各高校填妥《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设置和调整申请表》(一岗一表)(附件),报送市教委人事处。表格可在以下网址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设置和调整申请表
学校: (盖章)
申请岗位的学科或研究方向 | 所属 院系 | 一级学科 * | 二级学科* | |||||||||||||||
代码 | 代码 | |||||||||||||||||
人才培养条件 | 是否跨学科或属交叉学科(√) | 所跨的学科或交叉的学科 | 一级学科 * | 二级学科* | ||||||||||||||
博士学位授权点 | 硕士学位授权点 | |||||||||||||||||
一级或二级 | 年份 | 一级或二级 | 年份 | 是 否 | 代码 | 代码 | ||||||||||||
一、学科建设水平及层次 | ||||||||||||||||||
重点学科层次(√) | 水平(√) | 曾获最高荣誉称号 (限填2项) | 1 | |||||||||||||||
国家级 | 市级 | 校级 | 国际 | 国内 | ||||||||||||||
性质 * * | 2 | |||||||||||||||||
年份 |
二、基地建设及层次 | |||||||||||||||||||||||||||||||||||||
重点实验室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 基础科研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 其他 | |||||||||||||||||||||||||||||||||
名称 | 名称 | 名称 | 名称 | 名称 | |||||||||||||||||||||||||||||||||
层次(√) | 层次(√) | 层次(√) | 层次(√) | 层次(√) | |||||||||||||||||||||||||||||||||
国家级 | 市级 | 校级 | 国家级 | 市级 | 校级 | 国家级 | 市级 | 校级 | 国家级 | 市级 | 校级 | 国家级 | 市级 | 校级 | |||||||||||||||||||||||
三、拟设岗位定位 *** | |||||||||||||||||||||||||||||||||||||
设岗属性 | 本学科建设布局 | ||||||||||||||||||||||||||||||||||||
需要(国家、地方需要) | 需要(高等教育发展需要) | 特色 | 强势 | 一线 | 二线 | 三线 | |||||||||||||||||||||||||||||||
四、配备力量 | |||||||||||||||||||||||||||||||||||||
已投入科研经费(万元) (近三年06、07、08年) | 队伍情况(人数) | ||||||||||||||||||||||||||||||||||||
院士 | 正高 | 副高 | 讲师 | ||||||||||||||||||||||||||||||||||
拟配套科研经费(万元) (后三年09、10、11年) | 学历学位情况 | 博士 | 硕士 | 本科 | 其他 | ||||||||||||||||||||||||||||||||
五、简述拟设置和调整岗位是否符合上海普通高校发展定位规划与学科专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的要求(500字左右) |
六、简述该岗位发展方向、拟达到目标 |
七、学校对该岗位设置所采取的保障措施 |
填表时间: 填表人: 负责人: 电话:
注: * 请按国务院学位办博硕士授权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 * 性质为“优势”、“特色”、“培育”。
*** 拟设岗位定位按你校已递交市教委发展定位规划情况填写(市属高校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