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日期:2005-9-10
执行日期:2005-9-10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竞训处,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各行业体协:
由于国际射联新规则的实施,步枪项目服装检测程序有较大的变化,为了确保全运会射击竞赛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射击比赛步枪项目专用服装检测规定》,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现通知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射击比赛步枪项目专用服装检测规定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执行国际射联新规则对步枪运动员服装进行严格检查的通知》(体射运字[2005]66号文件)的规定精神,现制定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射击比赛步枪项目服装检测规定如下:
一、赛前服装检测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检测方式报到后先进行赛前检测,在各项目比赛前再进行硬度复测,复测合格的服装将集中封存,统一保管。
(二)检测时间1.赛前检测:代表队报到后,按裁判委员会统一安排的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武器、服装检查。
2.各项目赛前复测:每个项目正式比赛前一天,裁判委员会将指定时间、地点对参加该项目比赛的运动员的专用服装进行赛前硬度复测。
(三)赛前检测要求1.裁判委员会根据竞赛日程通知运动员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服装、武器的综合检测。
2.赛前检测过程中将依据规则对射击服装的厚度、硬度、长度、松紧度等内容进行检测,同时也对射击鞋、手套、皮带进行检测。
3.凡未进行赛前服装检测的运动员,其专用的服装不得参加赛前服装硬度的复测,该运动员也不得穿专用服装进行比赛。
4.赛前服装检测不合格的运动员,可以提供一套备用服装送检,仍不合格,该运动员将不得参加服装复检,也不得穿专用服装进行比赛。
(四)赛前复测要求1.各项目正式比赛前一天,运动员必须在裁判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服装硬度复测。
2.服装复测合格,运动员需填写代表队、姓名、靶位号卡片,装入服装储存装备中,交由服装检测裁判统一封存保管。运动员须自带服装储存装备和锁。
3.项目开赛前30分钟,运动员在比赛靶位接收自己服装。
4.未参加服装硬度复测的运动员,将不得在该项目比赛中使用专用射击服装。
5.射击服装复测不合格者,可以提供一套备用服装送检。备用服装只检测一次,仍不合格,该运动员将不允许穿专用服装进行比赛。
二、服装检测办法
(一)服装检测程序1.服装硬度检测仍然采用运动员抽取服装区域点位的方式进行。射击服、射击裤各检测3个点位。
2.所测点位中任何一个点位数值低于3.0即为不合格。第一次检测不合格的服装,5分钟后进行再次检测,仍不合格,将在5分钟之后进行第三次检测。如仍未通过检测,该服装将被标注永久性“不合格”记号。
3.赛前检测和复测均在服装检测室内进行。检测过程中,运动员要求将服装移出检测室必须是为了做永久性的修改。再次送检时,必须向检测裁判员明示所做永久性修改的区域位置。
(二)检测仪器全运会服装检测所使用的厚度仪、硬度仪等专用检测仪器均由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提供。
本规定仅适用于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射击项目决赛期间的比赛,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