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统计局
文 号: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统计局令第30号
发布日期:2005-2-7
执行日期:2005-2-7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三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四章 统计资料管理
第五章 奖励与罚则
第六章 附则
经2004年5月8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及2004年12月30日国家统计局第8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20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统计局
二〇〇五年二月七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闻出版统计工作,加强新闻出版统计管理,保障新闻出版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