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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的复函

时间:2005-07-08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函[2005]68号

发布日期:2005-7-8

执行日期:2005-7-8

广东省人民政府,体育总局:

  你们报来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机构设置方案的请示》(粤府[2005]56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及其组成。组委会主席由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担任,组委会执行主席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黄华华担任。

  二、组委会内设机构由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五年七月八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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