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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04-08-10

发文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文  号: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6号

发布日期:2004-8-10

执行日期:2004-8-10

生效日期:1900-1-1

  2004年7月27日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9月10日起施行。

  二00四年八月十日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满足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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