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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酒泉市人民政府
文 号:酒政发[2005]122号
发布日期:2005-10-20
执行日期:2005-10-20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酒各单位,驻酒部队: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报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将酒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更名为酒泉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同时加挂酒泉市宗教事务局的牌子,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保持不变。
二00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