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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日期:2005-3-10
执行日期:2005-3-10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行业体协,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为了完成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参赛任务,进一步推动我国女子水球运动的开展,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决定将女子水球项目列为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表演项目。具体的竞赛规程、竞赛办法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二○○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