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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科普示范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12-05

发文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文  号:沪科科普(2007)第033号

发布日期:2007-12-5

执行日期:2007-12-5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科委、科协、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科普事业“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实施“科普示范专项”任务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全市将开展创建30个(每年评一次)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改造提升30家专题性科技场馆、培植100所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扶持10个高校大学生科普志愿者服务社、推荐10条科普场馆旅游示范线路、培育60部优秀科普作品和奖励1000项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等工作。根据这个目标和任务,2007年度上海市科普示范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即将开始(高校大学生科普志愿者服务社、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申报通知另发)。为认真做好以上各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城区以街道为单位,郊区(县)以行政镇(乡)为单位。

  2、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本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3、上海市科普场馆旅游示范线路:本市各旅行社。

  4、上海优秀科普作品:上海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报刊科普作品(专栏)、广播电视科普节目、优秀科普剧目、科普多媒体作品等。

  二、申报办法与要求

  (一)办法

  1、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的申报:各区县可以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科委、科协等部门共同组织提名申报,并报区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通过。

  2、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由区县教育局会同区县科委、科协组织申报,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市教委另发。

  3、科普场馆旅游示范线路:由市旅游委组织本市旅行社推荐申报,具体实施办法将另发。

  4、优秀科普作品申报:原则上以各系统各部门科技业务部门为主,各区县科委、科协也可组织推荐申报。

  (二)要求

  1、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优秀科普作品的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申报单位(作品)若涉及弄虚作假、剽窃抄袭和侵权等行为,将撤销其荣誉。

  2、上海市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一年一评,原则上全市每年评30家单位;获得上一年度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称号的单位,需重新参加新一年度的评审。申报市级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的单位,须具备区县级以上文明社区和区县级以上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资格。

  3、各区县在初评的基础上,可推荐申报市级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2家,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1-2所。

  4、各系统、各部门和各区县,每单位申报优秀科普作品不超过5部。

  5、各单位按要求填写《上海市“科普示范专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6),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创建工作申报材料。申报优秀科普作品还需提交作品的样本(图书)、影印件(报刊作品)、光盘(广播电视节目、多媒体作品)。全部材料一式十份。

  三、命名表彰

  1、上海市科普示范专项的评审结果将在上海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2、上海市科普示范专项将由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授牌(证书)和项目资助。

  四、材料报送及截止日期

  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优秀科普作品的申报材料请于2007年12月31日前报上海科学普及促进中心(申报工作委托单位)。

  地址:淮海中路1634号104室

  邮编:200031

  联系人:黄兰英

  电话:64314123、29398673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上海市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标准(一)(暂行)

  本标准适用范围:黄浦区、卢湾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及浦东新区等所辖各街道、镇。

  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是指通过科普工作内容、机制、组织、载体和手段等方面的创新,使社区公众科学素质和创新意识提升明显,创新文化与科学普及结合紧密,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并能起到一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的社区(街道、镇)。

  一、基本条件

  1、建立领导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在科普工作中的责任,并形成书面文件,按各自责任实施对科普工作的领导。

  2、保障科普投入。科普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并逐年增加。科普投入要高于“十五”期间水平、并高于所在区县平均水平。

  3、健全科普组织。街道(镇)、居(村)委会建立科普工作网络;组建科技工作者、农艺师、科普作者、教师、大众传媒编创人员及普通市民等组成的科普志愿者队伍,每年为社区服务次数不低于30次。

  4、完善基础设施。街道(镇)建有科普活动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居(村)委会建有科普活动室。街道(镇)和居(村)委会建有两级图书室,科普(技)类书籍、报刊和影视读物数量占图书总量的比例不低于20%。街道(镇)、居(村)委会建有两级科普宣传画廊,内容每月更新;实现家庭上网率达到40%。

  5、开展各类活动。认真完成市、区(县)布置的各类科普活动,科技周(节)等重大科普活动工作成绩名列前茅;每年开展若干次群众性主题科普活动,市民参与率达到50%。

  二、创建要求

  6、内容。努力推进科学普及与创新文化建设的结合,加强对科研成果、重大科技引领工程等的普及宣传;科普内容丰富,向科学生活、健康生活、数字生活、绿色生活、公共安全、节约型社会、创新型国家、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等多方面拓展。

  7、机制。社区建立产学研社结合推广科技应用型成果的新模式:社区与所在高校、科研机构结对,提升社区科普活动的层次和水平;普及推广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成果,社区科技应用型成果推广率达到一定比例;支持大学生科普志愿者服务社在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并做好保障工作。

  8、组织。充分挖掘本社区科普资源,广泛利用全社会科普资源,并实现两者的有效整合,形成以市民为主体、社区为基础、产学研为依托、社会积极支持的社区科普新格局。

  9、手段。积极探索和运用体现互动性的各种先进科普形式和手段,提高科普的公众参与度,提升科普实际效果;建设社区科普网站,并与市、区科普(科技)网站联网;推进社区“多媒体信息平台”建设。

  三、示范效果

  10、市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社区(街道、镇)居民的科学素质高于所在区县的平均水平;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在市民中不断弘扬,社区内全年无重大封建迷信、伪科学活动发生。

  11、产学研社结合取得成效。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社区科普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依托作用;一批科技成果进入社区,促进了社区内“知科技、学科技、用科技”氛围的逐渐形成。

  12、科普活动体现自身特点。科普活动贴近市民生活、贴近社会热点、贴近文化建设,成为推动社区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在某一方面彰显出鲜明的个性,并产生一定的示范效应。

  13、科普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社区科普工作的管理水平在所在区县处于领先地位,某一方面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附件2:

上海市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标准(二)(暂行)

  本标准适用范围:嘉定区、南汇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及崇明县等所辖各街道、镇。

  科普示范社区(街道、镇),是指通过科普工作内容、机制、组织、载体和手段等方面的创新,使社区公众科学素质和创新意识提升明显,创新文化与科学普及结合紧密,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并能起到一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的社区(街道、镇)。

  一、基本条件

  1、建立领导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在科普工作中的责任,并形成书面文件,按各自责任实施对科普工作的领导。

  2、保障科普投入。科普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并逐年增加。科普投入要高于“十五”期间水平、并高于所在区县平均水平。

  3、健全科普组织。街道(镇)、居(村)委会建立科普工作网络;组建科技工作者、农艺师、科普作者、教师、大众传媒编创人员及普通居民等组成的科普志愿者队伍,每年为社区服务次数不低于20次。

  4、完善基础设施。街道(镇)建有科普活动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居(村)委会建有科普活动室。街道(镇)和居(村)委会建有两级图书室,科普(技)类书籍、报刊和影视读物数量占图书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街道(镇)、居(村)委会建有两级科普宣传画廊,内容每月更新。

  5、开展各类活动。认真完成市、区(县)布置的各类科普活动,科技周(节)等重大科普活动工作成绩名列前茅;每年开展若干次群众性主题科普活动,参与率达到50%。

  二、创建要求

  6、内容。努力推进科学普及与创新文化建设的结合,加强对科研成果、重大科技引领工程等的普及宣传;科普内容丰富,向科学生活、健康生活、数字生活、绿色生活、科技兴农、公共安全、节约型社会、创新型国家、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等多方面拓展。

  7、机制。社区建立产学研社结合推广科技应用型成果的新模式:社区与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结对,提升社区科普活动的层次和水平;在社区普及推广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成果,社区科技应用型成果推广率达到一定比例;在社区(镇)所属企业普及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支持大学生科普志愿者服务社在社区开展服务活动,并做好保障工作。

  8、组织。充分挖掘本社区科普资源,广泛利用全社会科普资源,并实现两者的有效整合,形成以居民为主体、社区为基础、产学研为依托、社会积极支持的社区科普新格局。

  9、手段。积极探索和运用体现互动性的各种先进科普形式和手段,提高科普的公众参与度,提升科普实际效果。

  三、示范效果

  10、市民科学素质显著提高。社区(街道、镇)居民的科学素质高于所在区县的平均水平;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在居民中不断弘扬,社区内全年无重大封建迷信、伪科学活动发生。

  11、产学研社结合取得成效。社区(镇)经济实力在所在区县位居前列,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社区科普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依托作用;一批科技成果进入社区,促进了社区内“知科技、学科技、用科技”氛围的逐渐形成。

  12、科普活动体现自身特点。科普活动贴近市民生活、贴近社会热点、贴近文化建设,成为推动社区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在某一方面彰显出鲜明的个性,并产生一定的示范效应。

  13、科普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社区科普工作的管理水平在所在区县处于领先地位,某一方面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附件3:

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标准(暂行)

  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是指在开展拓展型、研究型、创新型科技教育,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与创新意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产生一定示范效应的学校。

  一、组织领导

  l、能依法办学、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质量稳定,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科技教育促进校风、学风、教风建设,能成为上海科技教育创新示范的窗口。

  2、科技教育领导班子与管理网络健全,能将科技教育列入学校总体发展目标,有科技教育持续创新发展的规划和实施计划,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在开展学校科技教育工作中具有创新性、独特性、示范性。

  3、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科技教育,在提高师生的科学素养工作中,有创新的教育理念、运作方式和考核评价机制。

  4、学校形成鲜明的科技特色项目,并取得显著成果,科技教育示范的内容和特色在全国、市或区县范围内有一定影响,起到辐射、引领作用。

  二、教育教学

  5、推进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科技教育,并将其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中。突出对学生科学发展观、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自主创新、注重身边科学、增加科技含量、传播高新技术、强化综合科普、重视知识产权。

  6、能利用丰富的科普教育基地资源,探索课堂教学与科普基地一体化、开放式的教学模式,构建新型的科技教育校本课程体系,搭建新的活动和实验平台,使科普教育基地真正成为二期课改的实施课堂。

  7、在学校课程建设中,注意突出创新素质培养,有相应的计划与一定的成果。科技教育课程体系中培养目标、课程结构、教学方法、教学器材、管理评价完善,能形成以本校科技教育特色项目为主体的学校课程体系,并建设一支有较高水准的科技教师队伍。

  8、结合二期课改,深化科技课程改革。基础型课程中确保科技教育的落实;拓展型课程中有科技教育的创新特色,有足够学生选择学习的科技类科目;研究型课程中科技领域的学生课题有较高的比例,有一批具有创新素质和初步科技探究能力的学生群体。

  9、对科技教育课程的实施有定期研究制度,教研活动中有通过课程落实科技素质培养要求的主题内容,注重在科技教育教学活动中,探索培养学生符合创新素质要求的“研究性学习”方式,形成独特的科技教育特色示范校的教学风格。

  10、信息技术教育与科技教育相结合,建立校园科技网,并有相当数量的学生上网浏览学习,以信息化推动科技教育现代化。

  三、活动开展

  11、根据学校实际,设计有创新思路、学生喜欢的普及型、参与性、开放式、社会化的学生科技实践活动系列。科技特色项目在市级以上竞赛中有竞争实力,成果显著。

  12、科技教育与课余活动、校外教育、班团队活动结合,经常性地开展生动活泼的科普活动。如讲座、竞赛、观摩、 方针、政策和管理条例,有助于提高公众的科学素质与创新意识。

  2、科学性:主题健康,格调高雅,内容科学,概念和科学技术术语表达准确严谨,数据及实例真实可靠。

  3、先进性:构思新颖,能将创新的理念融入作品中,能通俗易懂地反映最新科学理念、科学知识、科技成果,及科技工作的重点,百姓关注的热点;制作手段先进,技术质量好,表现形式具有时代感,创新性。

  4、艺术性:语言生动有趣、引人入胜,富有特色,艺术水平高,具有感染力。科普图书、挂图、报刊作品要求文字精炼,图像精美;广播电视科普节目、科普多媒体作品要求音像质量高。

  5、多元性:注重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结合。

  6、实用性:作品发行量大,受众面广,收视率、点击率高,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原创性:作品无抄袭,著作权的争议。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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