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东省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文 号:肇科(2007)108号
发布日期:2007-11-19
执行日期:2007-11-1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2007年,肇庆市科技计划项目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肇庆”为目标,组织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市科技综合能力提高的项目。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拥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自有资金且资金来源明确、投资预算合理。
(四)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不在申报指南指引范围的科技计划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申报的项目必须是真实、合理;重点组织开展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相
关的关键性技术的攻关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研究,结合地方经济科技发展的目标和规划,体现地方特色和优势。
(五)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省、市领先水平。
(六)申报单位在项目立项后必须配合提供必要的调查数据及项目核查。
(七)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
二、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一)申报项目按“肇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填写(可在肇庆金科网 )在“办事大厅”栏内点击“登录系统”在“登录”窗口输入已注册的“用户”和“密码”,后点击“登录”键进入。
在“网上申请”内的“申请事项”中寻找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点击“立即申请”即可。
已填写好的《肇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在此应作为“附件”在“增加附件”栏内。点击“保存”、“提交”便完成申报工作。
用户可在该网页的《审批查询》查询审批状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