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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儿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时间:2004-12-31

发文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日期:2004-12-31

执行日期:2004-12-31

生效日期:1900-1-1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05年8月20日至22日在北京市举行。(94年、93年组)2005年8月27日至29日在黄石市举行。(92年、91-90年、89-87年组)

  二、竞赛项目:(见附表)

  三、参加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代表队、各游泳俱乐部、各全国先进游泳池馆、游泳之乡或以企业命名的代表队均可报名参加。

  四、参加办法

  (一)凡持有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

  (二)名额分配

  1、奖励名额:以省(区、市)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分别报名人数按照2005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天津、福州两个赛区团体总分分数相加排列前8名的单位可报8名运动员;凡参加过2004年至2005年全国少儿年龄组游泳分区赛的单位可报4名运动员;运动员与教练员的比例为4:1.

  2、自费名额:其它注册单位可自费报名参加。

  (三)女91-90年组、男女89-87年组每个运动员参加项目不限;男91-90年组每个运动员必须参加50米、 100米(在4种姿势中任选同一或两种姿势在报名表中必须注明主项)、 200米个人混合泳和800米自由泳。另可报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200米和400米自由泳单项的其中2项。

  (四)男女94年、93年、92年组每个运动员必须参加50米、 100米(在4种姿势中任选同一种或两种姿势在报名表中必须注明主项)和200米个人混合泳、 400米自由泳的4项全能。

  (五)男女94年、93年、92年组,男91-90年组根据50米、100米所选的主项加上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自由泳(男91-90年组800米自由泳)分别为蝶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自由泳全能。

  (六)各单位男、女各组限报1个接力队。所有项目均进行1次决赛。94年、93年、92年组不另设单项比赛。

  (七)运动员参赛时,必须交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颁发的注册证。以便检测骨龄、检录和兴奋剂检测时使用。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03游泳竞赛规则》。

  (二)如在400米、800米自由泳编排时,报名人数超过100人,可直接编成2人1条泳道。

  (三) 凡发现参赛运动员报名年龄与历次比赛报名年龄有出入者,取消比赛资格。

  (四)凡一项犯规或弃权,(男女94年组、93年组、92年组,男子91-90年组、)取消其它3个单项和全能的名次。名次不再替补。

  (五)运动员如单项弃权,则不得参加当天及次日的任何项目的比赛。报名后有意延误比赛者,该项罚款200元,并取消比赛成绩。

  (六)凡拒绝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按有关部门规定处罚。

  (七)比赛期间的罚款上交组委会。

  六、裁判员

  (一)总裁判和副总裁判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选派的裁判员中,至少应有3名国家级和12名一级裁判员。(三)无总裁判签字的成绩册,运动员成绩无效。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于比赛前 15天用传真或快件寄到赛区(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报名,允许参加测验,计成绩,不计名次。秩序册和报名表上必须注明每个运动员的出生年、月、日、报项成绩和他的教练员姓名、注册证号码。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2天报到。

  (三)凡骨龄超过1岁以上(不含1岁)者,可参加测验,不计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前3名颁发奖章,第1名至第8名颁发奖状。

  (二)所设项目报名不足3人,可更改比赛项目,仍不足3人不予比赛,报名3至8人减1录取。

  (三)计分办法:四项全能得分:按成绩评分表查出4个项目的分数,相加后除以4.总分成绩相等,以小数点后3位数大小决定名次,如仍相等则以混合泳成绩决定名次。

  1、团体总分

  (1)黄石赛区

  92年组、91-90年组、89-87年各年龄组分别录取4种姿式的男、女个人全能、接力、单项前8名,团体按2个组的成绩相加取前8名,给予奖励(女子91年-90年组,男女89年-87年组、只记个人名次。不记团体总分)。

  (2)北京赛区94年、93年组分别录取4种姿式的男、女个人全能、接力、单项前8名,团体按2个组的成绩相加取前8名给予奖励。

  2、两个赛区单项记分

  个人全能、接力、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800米自由泳前8名,按单项加倍计分,单项前8名按9、7、6、5、4、3、2、1计分。个人全能的4个单项,分别录取单项名次。(其中200米个人混合泳、400米、800米自由泳按年龄组录取名次)以上分数相加分别计算男、女团体总分。按团体总分决定团体名次。如总分相等,以个人全能第1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个人全能第2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九、秩序册和成绩册

  (一)秩序册上必须注明每个运动员的出生年、月、日及他的教练员姓名。

  (二)成绩册编排顺序为先男后女、先小后大、先短后长。项目顺序为4项全能(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自由泳接力、混合泳接力。

  (三)秩序册和成绩册一律为16开本。请各赛区务必于比赛结束后,将秩序册、成绩册各5份和成绩软盘(以EXCEL文件格式记取的全部比赛成绩)1套和赛区工作总结寄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部。

  (四)成绩册必须在队伍离开前分发给各队。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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