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池发[2004]11号
发布日期:2004-12-30
执行日期:2004-12-30
生效日期:1900-1-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体育发展的意见》(皖发[2003]8号),加快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增强人民群众体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根本目标,以推动全民健身、提高竞技水平为主要任务,实施“全运争金,奥运争光,省运进位”战略,改革创新,科教兴体,依法治体,努力开创我市体育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到2008年,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群众体育:努力构建面向大众的全民健身体系,完善群众健身活动组织,改善群众健身活动条件,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全市总人口的40%以上,使达到国民体质测试合格标准的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80%以上。
竞技体育:建立完善“教、科、训一体化”和“初、中级训练一条龙”的业余训练管理体制。每周期向上输送率不低于15%,4-5个运动项目达到省青少年运动项目先进水平。在全省的运动会等重大比赛中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力争池州籍运动员在全国比赛中夺冠获牌,并有选手参加亚运会、奥运会比赛。
体育产业:鼓励和倡导社会各界多形式、多渠道兴办体育产业,引导群众体育健身和体育文化消费,培育壮大体育市场,力争全市体育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加强体育市场规范管理,营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体育设施:通过3-5年的努力,改变目前体育场馆不足、设施陈旧的现状;市、县建成能够承办全国和全省单项比赛的公共体育设施;力争全市人均占有体育场馆设施面积比1995年翻一番,全市人均占有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镇人口占有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人均0.88平方米。
体育队伍: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裁判员、运动员、体育科研人员和体育管理人员队伍。
二、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努力构建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
(三)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围绕建设群众健身场地、健全群众体育活动组织、举办经常性群众体育活动三个环节,突出学校体育、社区体育和乡镇体育三个重点,坚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国民体质监测三项制度,按照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努力构建多层面、多形式、多渠道的全民健身体系。加强乡镇、社区文体中心(指导站)和晨晚练点的建设,努力形成多层面的全民健身网络。加强对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全市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要达到595人以上。建立国民体质测试站(网)点,把国民体质测试与科学健身指导纳入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和社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扶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园林体育化和体育园林化进程。
(四)加快推进群众体育社会化。坚持政府支持与社会兴办体育事业相结合,政府重点支持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群众性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以社会兴办为主。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兴办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经营实体。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和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要大力组织和开展青少年、职工、农民、妇女、老年人和少数民族、残疾人体育活动,定期举办适合不同人群的综合运动会以及年度比赛。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群众体育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推广科学的健身方法。注意把全民健身与当地经济建设和文化、旅游活动结合起来,鼓励社会各界资助群众体育活动,加快群众体育社会化进程。
(五)积极推进体育社团建设。市、县、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区应依法成立体育协会;鼓励和发展单项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