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6-3
执行日期:2005-6-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人口计生委:
今年,国家人口计生委批准我省以省为单位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各级人口计生委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程序,认真负责,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由于这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且时间紧、任务重,资格确认中还有一些问题有待研究和解决,加之资格确认只是奖励扶助工作的第一步,还有大量的工作要继续做。因此,为了切实做好资格确认后的各项工作,确保奖励扶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资格确认的后续工作。全省上报国家奖励扶助对象人数比摸底减少近2万人,据各市调查,因证件不全暂不纳入及有疑点放后的占50%。因此,对这部分人一定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认真分析研究证件不全的原因,要主动与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民政部门协调沟通,取得配合与支持,按《河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补办有关证件和出具有关证明。对于情况复杂难以确认或有疑点的要作进一步调查、核实,核准后可列为明年奖励扶助对象。
2、完善工作程序,制定工作规范。在制定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奖励扶助制度整个工作规范。省将制定并下发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程序、奖励扶助资金管理办法、奖励扶助制度监督办法、责任追究办法、观察员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各市也要制定相应文件。当前,各市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
3、抓紧做好资金发放有关衔接工作。要尽快协调财政部门,与农行部门协商,签定委托发放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进一步落实奖励扶助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制作储蓄存折,做好资金发放的衔接和准备工作。省将举行奖励扶助金首发式,各市也要大张旗鼓地举行奖励扶助金首发式。
4、做好发证备案工作。《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光荣证》由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制定,省人口计生委统一印制,县级人口计生委免费颁发。各县人口计生委要将批准发证的奖励扶助对象名单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备案,各市同时将奖励扶助对象名单提交省人口计生委备案。
5、建立健全个人信息档案。对经审核、公示、复查无异议列入奖励扶助对象的人员,要及时组建个人信息档案,奖励扶助对象个人信息档案由县(市、区)人口计生委统一保管。卷内一律用A4纸,设检索目录,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档案内容应包括:(1)《申请表》(2)《申报表》(3)村(居)民代表大会审议表(4)村(居)计生协会理事会评议表(5)见面调查表(6)调查座谈材料记录表(7)本人身份证和户籍复印件(8)子女身份证或户籍复印件(9)婚姻状况证明(10)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子女状况证明(11)其它有关证明。
二00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