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文 号:沪文广影视〔2007〕1044号
发布日期:2007-7-12
执行日期:2007-7-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文化(广)局、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娱乐场所行政许可行为,促进本市娱乐市场健康繁荣,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市娱乐场所行政许可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营业性棋牌室申请变更的,须由申请人统一填写《上海市营业性棋牌室变更申请表》(本通知附件一1)。
二、沪文广影视[2006]1015号文所附《上海市文化娱乐场所周边情况勘察表》(原文件附件一)作废,改用本通知所附新版《上海市文化娱乐场所周边情况勘察表》(本通知附件二2)。新版表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将原版表中“居民住宅区”一项细化为“在居民住宅区内或居民住宅楼内”和“与居民住宅区或居民住宅楼相毗连”两项。
三、沪文广影视[2006]1015号文所附《上海市娱乐场所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违法记录调查函》(原文件附件七)作废,改用本通知所附新版《上海市娱乐场所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违法情形调查函》(本通知附件三3)。新版修改的主要内容是对公安部门意见做了格式化处理,并对境外人员适用做法作了说明。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二ОО七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上海市营业性棋牌室变更申请表》
2、《上海市文化娱乐场所周边情况勘察表》
3、《上海市娱乐场所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违法情形调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