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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失效]

时间:1992-12-24

发文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

文  号:黔府办发[1992]135号

发布日期:1992-12-24

执行日期:1992-12-24

生效日期:2004-7-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宗教活动场所

  第三章 宗教活动

  第四章 管 理

  第五章 处 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保障公民的正常宗教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由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统一印制。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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