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人事厅 农业厅 卫生厅 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扶贫开发办公室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共青团四川省委
文 号:川人发〔2008〕57号
发布日期:2008-7-21
执行日期:2008-7-21
生效日期:1900-1-1
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委组织部,各市(州)人事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团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8部委《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08]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印发如下,请认真落实。
省委组织部
省人事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
省卫生厅
省扶贫开发办
团省委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200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特别是紧扣当前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的中心任务,有计划地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为我省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招募数量及岗位
在全省范围内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2年的的志愿服务。具体计划、招募数量及工作岗位是:
(一)“烛光计划”:招募350人,到我省师资紧缺的基层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支教志愿服务。
(二)“支农计划”:招募350人,到乡镇或农技服务部门从事支农志愿服务。
(三)“天使计划”:招募150人,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支医志愿服务。
(四)“扶贫计划”:招募150人,到乡镇从事扶贫开发项目志愿服务。
三、招募范围及条件
(一)招募范围
2006年—200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天使计划”(即支医)可放宽到成人教育医学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自愿到基层工作,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甘于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身体健康,年龄:男不超过30周岁,女不超过28周岁(男为1978年7月25日后出生,女为1980年7月25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招募原则和主要步骤
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并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布需求岗位(7月25日):各市(州)的需求岗位报省“三支一扶”计划领导小组审定后,于7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