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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温州市体育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等的决定

时间:2004-07-22

发文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

发布日期:2004-7-22

执行日期:2004-7-22

生效日期:1900-1-1

  经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市人民政府决定:

  《温州市体育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温州市商品房价格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温州市区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温州市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予以废止。

联系人: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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