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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暑期登山户外活动的组织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4-07-01

发文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文  号:体登字[2004]132号

发布日期:2004-7-1

执行日期:2004-7-1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市、区登山协会,各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

  暑期已至,各地大专院校和中小学的学生即将放暑假,广大青少年将走向大自然,积极参加登山户外活动,这对促进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进一步推动登山户外运动的开展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为防止暑假期间广大青少年和学生在组织开展登山户外运动时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保证登山、户外运动健康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各地登山协会,各户外运动俱乐部要切实做好登山、户外运动的组织工作,高度重视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切实做好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有关体育运动和登山运动的各项 以及与登山户外运动技术、安全相关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组织学生从事高风险运动项目的活动。对大专院校组织的高山探险活动要从严审批。

  二、要特别强调注意安全,防止和避免发生各种登山户外活动安全事故。在开展登山户外活动时要有山难的预防措施和救援工作预案。对大专院校和中小学学生组织的登山户外活动要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支持。

  三、各登山协会在按规定审批举办登山、户外活动时要严格审查,坚持“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条件不具备的活动坚决不予批准。

  国家体育总局

  二00四年七月一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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