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珠海市人民政府
文 号:珠府办[2002]61号
发布日期:2002-7-18
执行日期:2002-7-1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珠海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珠海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
(二○○二年七月八日)
为维护我国版图的尊严,严厉打击非法编制出版地图行为,促进地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2〕20号),结和实际,制定我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
一、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图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要主动承担各自的责任,形成主管部门常抓不懈、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制度。全市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外经贸局、拱北海关、市外事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2.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市设立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全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联络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负责我市本次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吕明智副秘书长担任,成员有:市国土资源局郑潮龙、市工商局蔡伏青、市新闻出版局凤亦凡、市外经贸局苏建成、拱北海关涂琳、市外事局唐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许其兴。联席会议下设联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组织、实施工作。联络小组组长由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科谭建新担任,成员有:市工商局关志勇、市新闻出版局梁建宇、市外经贸局黄卫国、拱北海关李晨光、市外事局彭慧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李新民。联络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工作。联络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承担。
3.设立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举报电话,市国土资源局:2233804,市工商局:2622621,市新闻出版局:2139640,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296931.
(二)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1.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主要任务:根据国家和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在我市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治理的方式,严肃查处非法编制出版地图和盗版地图的行为,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加大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地图管理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
2.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基本目标:通过配合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要求,力争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我市杜绝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普遍提高,政府对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 2002年7月主要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并对本地区的地图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涉及地图和含有地图图形的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自查。检查和自查内容包括: 1.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地图产品的行为。对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超范围出版地图的,予以纠正;对市场上销售的侵权盗版、买卖书号、一号多用以及盗用出版单位名称和名号的地图产品,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经营者通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处理;对生产假冒伪劣和粗制滥造地图产品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查处,并追究委印(委制)人的责任;对市场上销售的无编制单位、无出版单位、无地图审图号的地图,要当场没收,并给予处罚;对没有按规定程序报批的地图产品,一律不得出版、销售或展示;对虽经审核批准,但未按审核批准样图生产的,也要予以严肃处理;对非法经营地图产品的交易市场,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取缔。
2.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要重点抓好对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查处工作。要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损害国家主权、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地图产品生产经营者,认真查处各种媒体上错绘、漏绘国家版图的地图产品,以及公开销售属于国家秘密的地图及地图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文化用品、工艺品、玩具、纪念品、报刊、影视、标牌、广告、展览等涉及地图图形,以及互联网上登载附有地图图形产品的监管;对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凡在公共场所展示、使用和在互联网上登载的,要责令立即更换;对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要当场收缴;对存在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正在加工生产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进行收缴;对带有损害国家主权、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地图产品,坚决予以销毁,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 和规章,研究制定适合我市市情的规章制度,将我市地图市场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10月底,各区上交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执法检查的报告。涉及地图和含有地图图形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各企事业单位上交自查报告。
11月底,联络小组总结我市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情况,并上报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联络小组。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由市联络小组组织联合检查组,采用市场巡查和厂家定点检查的方式,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对地图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监督检查。检查有无合法的生产经营地图的资格,生产销售的地图产品是否有合法版权或者经过合法授权。2.对地图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场销售的各种地图、地图册、地图制品的检查,严肃查处未经批准超范围出版、侵权盗版以及盗用出版单位名称和书号印制、出版地图产品的违法行为;对销售“三无”(无编制单位、无出版单位、无地图审图号)地图以及未按规定审批或未按审批样图生产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3.对使用地图图形商品的监督检查。对市场上销售的文化用品、工艺品、玩具、纪念品等商品涉及地图图形的要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停止销售,当场收缴;对广告、展览等涉及地图图形的也要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4.对消费者有关地图商品中存在绘制、印刷错误和有质量问题的投诉,要抓住线索,及时进行查处改正。
5.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