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连政办发[2002]120号
发布日期:2002-7-5
执行日期:2002-7-5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整顿和规范全市地图市场秩序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整顿和规范全市地图市场秩序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地图编制出版行为,增强全民国家主权意识,促进我市地图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整顿和规范全市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主要任务:根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治理等方式,严肃查处非法编制出版地图的行为,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加大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地图管理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
基本目标: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使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基本杜绝,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广大群众的国家版图意识普遍提高,政府各部门对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时间安排
2002年5月份召开首次联席会议,部署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举办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班。
2002年6-7月份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对全市的地图市场集中进行执法检查。由国土部门会同工商、外经贸、新闻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对在公共场所以各种形式展示、使用地图或地图产品的,以及在地图市场上销售的非法地图出版物、地球仪和附有地图图形的文化用品、工艺品、纪念品、玩具以及进口、进料、来料加工生产的地图产品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编制、生产、出版、经营地图产品的案件;督促各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结合“全国测绘宣传日”有针对性地开展测绘 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强对地图市场的综合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
二○○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