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一批嘉兴市民间艺术之乡的通知

时间:2007-03-17

发文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文  号:嘉政发〔2007〕26号

发布日期:2007-3-17

执行日期:2007-3-1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嘉兴市民间艺术之乡命名办法》,市文化局组织完成了第一批嘉兴市民间艺术之乡的评估审核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第一批嘉兴市民间艺术之乡共11个镇(街道),现予以公布。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第一批嘉兴市民间艺术之乡名单

  1. 南湖区七星镇(龙舞)

  2. 秀洲区新塍镇(元宵庙会)

  3. 嘉善县陶庄镇(打莲厢)

  4. 嘉善县丁栅镇(田歌)

  5. 平湖市林埭镇(龙舞)

  6. 平湖市广陈镇(钹子书)

  7. 海盐县秦山镇(滚灯)

  8. 海宁市斜桥镇(皮影戏)

  9. 海宁市硖石街道(硖石灯彩)

  10. 桐乡市洲泉镇(蚕花胜会)

  11. 桐乡市石门镇(三跳)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