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8-7-3
执行日期:2008-7-3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抚顺市2008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点》、《关于清理化解乡级债权债务考核奖励办法》、《抚顺市清理审定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三日
抚顺市2008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2008年农村综合改革要着力抓好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化解乡村债权债务等项工作,重点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清理审定工作。
一、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抚顺市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抚委发(2008)17号)要求,对所辖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机构改革,并做好人员分流工作。市人事局、编委办适时进行检查。
二、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具体抓好提高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进一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工作和各项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三、县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
(一)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乡财乡用县监管)
2008年在全市推行以“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为核心内容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各县、区制定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报市财源办,并在2008年7月初完成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是清理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减轻财政负担;二是清理乡镇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三是清理乡镇预算内、外账户;四是规范县乡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五是清理乡镇政府资产;六是清理核实乡镇政府债权、债务;七是清查县乡网络设施的配置情况。市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综合协调指导小组从7月份开始,对县、区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检查。下半年,全面推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
(二)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
2008年是全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支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在10月底前组织实施完毕。11月份进行总结验收,并接受省财政厅考评。
四、化解乡村债权债务工作
按照5年完成回收和化解全市乡村两级债权、债务的计划,2008年要清理回收债权5100万元,化解债务15498万元。市清理化解乡村债权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调研,探索化解乡村债权债务的有效途径,每季对县区的债权债务化解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年底进行总结考评。
五、清理化解农村“普九”义务教育债务工作
全省清理化解农村“普九”义务教育债务工作将于2008年至2009年完成,今年的主要任务是清理核实并锁定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明年进行全面化解。我市2008年的主要任务:
(一)7月初,召开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区成立专门机构,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各县、区在对本辖区内各学校上报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债务项目、发生时间、数额、来源和用途、合作协议等进行全面清理,逐项、逐笔核实认定,经公示后,7月上旬将债务总额报市农村综改办。
(三)市农村综合改革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县区上报的债务数额进行核实,并上报省农村综改办。
(四)7月至12月,配合省农村综合改革办、省审计厅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进行审计认定。
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关于清理化解乡级债权债务考核奖励办法》
2、《抚顺市清理审定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