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粤府办[2002]20号
发布日期:2002-3-28
执行日期:2002-3-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9号)的要求,为维护我国版图的尊严,严厉打击非法编制出版地图行为,促进地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地图市场秩序工作负责,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图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要主动承担各自的责任,形成主管部门常抓不懈、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制度。全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工商局、新闻出版局、外经贸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外办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配合开展工作。
(二)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省设立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国家统一部署,在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负责我省本次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由省政府周炳南副秘书长担任,成员有:省国土资源厅张新民,省工商局黄宏耀,省新闻出版局廖小勉,省外经贸厅招玉芳,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沙少娟,省外办杨金业同志。联席会议下设立联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组织、实施工作。联络小组组长由省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叶炳楷处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相关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小组成员。联络小组日常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承担。
(三)设立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举报电话:省国土资源厅:020-38817491;省工商局:020-85584412;省新闻出版局:020-87612989.
二、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