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渝办发[2002]23号
发布日期:2002-2-11
执行日期:2002-2-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重庆市“十五”期间地方志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二月十一日
重庆市“十五”期间地方志工作计划我市地方志工作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更好地全面反映我市地方志编撰工作,完成第一届市志编纂任务,并大力推进续修工作,特制定我市“十五”期间地方志工作计划。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并组织实施。
一、工作任务(一)工作基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部署,我市地方志编纂工作应包括一部市志含78个分志和专志,约1000万字;各区县(自治县、市)志1部。自1985年编撰工作启动以来,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到“九五”期末,共出版市志6卷32个分志,约590万字;完成初稿1卷7个分志,约60万字。出版区县(自治县、市)志39部,约5000万字;已成初稿和正在付印的4部,约500万字。已出版的市志和区县(自治县、市)志中,有25部先后获全国、省市地方志优秀成果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到2000年,已有19个区县(自治县、市)启动了续修工作。此外,还整理旧志10部。
为了及时反映重庆经济社会建设成就,为编纂志书积累资料,从1987年开始编辑出版综合性资料工具书《重庆年鉴》,共出版14卷,1400余万字;《重庆年鉴》先后18 次获国家、省、市奖励。同时,全市有11个区县(自治县、市)也编辑出版了综合《年鉴》。16年内市级出版了9部522万余字,区县级出版几十部,数百万字地情资料,较好地完成了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任务。
为提高修志工作水平,召开全市性修志工作会3次,例会17次;举办各类培训班9期,900多人次参训;举办2次全国性学术会议,开展3次较大规模的用志教育活动,发表20余篇学术 文件提供草案。
(六)组织实施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有关部门、单位修志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市志办要加强对实施的监测和跟踪督促,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情况。“十五”期间地方志工作计划是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对做好我市志书续修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各级政府和全体修志工作者应按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机遇,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励精图治,为完成社会主义地方志的编纂任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西部大开发,促进重庆新的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