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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技术成果和优秀学术研究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7-16

发文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7-7-16

执行日期:2007-7-16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本市标准化技术创新,进一步调动本市企事业和广大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技进步,提高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根据《上海市标准化优秀成果评审管理办法》(沪质技监标(2002)230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06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技术成果和优秀学术研究成果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优秀技术成果的范围

  1. 以在沪企事业单位为主起草的并经有关部门发布、已经实施1年以上(含1年)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含联合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须为前2位。

  2.时间为2005年6月1日―2007年6月30日

  (二)优秀学术研究成果的范围

  1.国内外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标准化领域的学术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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