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劳动人事部关于已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临时入境就医报销医疗费问题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的复函

时间:1984-08-14

发文单位:劳动人事部

文  号:劳人险[1984]14号

发布日期:1984-8-14

执行日期:1984-8-14

  你办〔84〕侨政字第026号函悉。经与卫生部、财政部研究,意见如下:

  已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临时入境就医,如属长期领取离休、退休、退职待遇的,其医疗费可由支付待遇的单位,按公费医疗或劳保医疗待遇的规定予以报销。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