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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制止和惩处盗掘华侨祖墓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合通知

时间:1984-08-13

发文单位: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民政部

文  号:84侨政会字第039号

发布日期:1984-8-13

执行日期:1984-8-13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侨务办公室、公安厅(局)、人民检察院、高级人 ,加强法制宣传。

  五、对盗掘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祖墓的违法犯罪行为,均按本通知规定的精神惩处。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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