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6-04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发〔2008〕36号

发布日期:2008-6-4

执行日期:2008-6-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普通高中教育是面向大众的国民素质教育,办好普通高中教育对造就高素质劳动者、各类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对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四日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