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发〔2008〕36号
发布日期:2008-6-4
执行日期:2008-6-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普通高中教育是面向大众的国民素质教育,办好普通高中教育对造就高素质劳动者、各类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对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依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