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委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苏办[2001]91号
发布日期:2001-9-12
执行日期:2001-9-12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市、县(市)委,各有关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单位:
省报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停办省内刊号报刊或转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请示》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停办省内刊号报刊或转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请示
(江苏省报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新闻出版工作的领导,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良好的报刊市场秩序,减轻基层负担,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报刊结构的通知》(中办发〔1999〕3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报刊专项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就省内刊号报刊停办或转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根据中办发〔1999〕30号文件关于“各地区、各部门要按规定做好内部报刊的转化工作”的要求,我省省内刊号报刊全部停办或转化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县(市)级党报也可由市级党报吸纳。
二、全省现存35家内部报纸和65家内部期刊可出版发行至今年12月31日,2002年起一律停办;如需要,可转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并于今年12月底之前到省新闻出版局办理相关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一律予以取缔,并不得申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三、根据中办发〔1999〕30号文件关于“加强内部报刊转为内部资料后的管理”的要求,从现在起,所有内部报刊一律不得进行下年度(2002年)征订,已征订的要在2001年12月1日前退还全部征订款项。转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内部报刊,自转化之日起应严格执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有关管理规定,严禁征订发行,不得收取工本费,不准搞赞助,不准刊登广告,一律在醒目位置标明:“内部资料,免费交流”。违者吊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四、省内刊号内部报刊的主管主办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刊停办或转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相关工作。
五、从现在起,我省不再批办省内刊号报刊。对办刊条件好、确有需要者,今后可申报国内统一刊号。
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省内刊号报刊停办或转化工作。
七、有关市、县(市)党委和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并于今年10月底前将落实情况报省报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内)。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有关市、县(市),省各有关部门、单位贯彻执行。
附件:
省内刊号报刊名单
一、内部报纸(35家):
六合报、溧水报、高淳报、宝应日报、如东日报、海安日报、灌南报、涟水报、盱眙报、洪泽日报、金湖日报、滨海报、射阳日报、阜宁报、响水报、建湖报、睢宁日报、沛县日报、丰县日报、赣榆日报、东海报、灌云报、姜堰大众报、淮阴报、刊江日报、泗阳报、泗洪日报、沭阳报、苏州新区报;
现代书画家报、招生考试报、现代写作报、江苏省中学生数学报、英语之友报、语文教学周报。
二、内部期刊(65家):
江苏黄埔、江苏致公、中外企业、治安、当代老同志、江苏财政研究、审判研究、江苏自学考试、德育天地、江苏土地、江苏信访、市场与管理、江苏民进、海峡广角、江苏民政、农家致富、江苏盟讯、江苏九三、江苏工商、英语新世纪、小学语文研究、大陆桥经济、南京医学、常州实用医学、加气混凝土、苏州医学杂志、全科医生、淮安临床医学、江苏造纸、江苏日化、数学之友、华东农业发展研究、江苏农药、江苏作物通讯、江苏供水、江苏城市规划、面粉通讯、医学检验进修杂志、今日保健、电刷镀技术、粮食与食品工业、火花塞与特种陶瓷、试采技术、小型油气藏、现代交通管理、医院图书馆杂志、江苏省高等学校图书馆学报、税务教育、苏东学刊、淮阴师范学院学报(教育科学版)、盐城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版)、盐城师范学院学报(教育研究版)、监狱理论和实践、教学资料、镇江学刊、常州学刊、太湖论丛、理论与实践、南通学刊、新淮论丛、沿海新论、盐城电大学报、淮海学刊、理论视界、领导理论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