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申报2007年国家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7-06-26

发文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6-26

执行日期:2007-6-26

生效日期:1900-1-1

  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原创新基金创业项目调整为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小企业创新项目”)。现将2007年国家创新基金小企业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机构

  上海市小企业创新项目的服务机构有: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复旦大学科技园、张江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小企业创新项目的组织申报、地方评审、推荐及监理、验收等工作。各服务机构分片对口受理项目申请(见附件一)。

  二、支持对象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认可的孵化器注册并经营,注册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注册时间为2005年10月1日以后),且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3、企业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申请企业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申请的项目符合《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要求(具体见管理中心网站

  上海市科委高新技术产业化处:联系人:陆静峰,电话:2311926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服务机构受理申报企业所在孵化器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受理范围:(16个)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漕河泾开发区科技创业中心、慧谷高科技创业中心、聚科生物园区、科汇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静安科技创业中心、莘闵高新技术暨回国留学生科技创业园区、奉贤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嘉定科技园区科技创业中心、徐汇软件园、国家863软件专业孵化器(上海)基地、未来岛创业中心、上海金山化工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中纺科技城创业中心、青浦科技创业中心、松江科技创业中心

  复旦大学科技园受理范围:(14个)

  杨浦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复旦科技园创业中心、同济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大学科技园、虹口科技创业中心、闸北科技创业中心、集成电路设计创业中心、黄浦科技创业中心、卢湾科技创业中心、都市工业设计中心、上海多媒体产业园创业有限公司、东华大学科技园、中科微系统科技园、南汇科技创业中心

  张江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受理范围:(5个)

  张江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63信息安全基地、火炬互联网创业中心、海外创新科技园、中国科技大学研发中心

  附件二:科技部创新基金小企业创新项目预申报表

  一、申报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注册地    
法人代表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电   话    e-mail   
经营范围    
资产负债率    研发经费占
销售额的比例  
  
职工总数    大专以上的
科技人员数  
  研究开发的
科技人员数  
  
所在孵化器名称    
孵化器
联系人  
  电话    e-mail    
  二、申报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符合指南
哪项条款  
  
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介绍  

  
技术领域  □□ 01. 电子与信息 02. 生物、医药   03. 新材料
04. 光机电一体化 05. 资源与环境   06.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技术来源  □ 1.自有技术 2. 产学研联合开发技术计划 3. 国内其他单位技术
4. 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   5. 国外技术  
□ 1. 国家攻关计划 2. “863”计划 3. 国家级其他计划
4. 省部级计划 5. 上海市市级计划   6. 其他  
已获专利
情况  
  是否获得
软件著作权  
  
完成项目
所需资金  
  资金来源计划    
项目完成时年销售额    项目完成时
年利税  
  



介  
(简述:1、技术创新性及先进性;2、项目市场前景;3、项目计划目标的合理性;4、实施项目的基本资金条件。限1000字,可另附页。)










  
  备注:1、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填报文字须打印;

  2、申请项目的科技成果必须是经省、市级或国家有关专门机构鉴定或认定的,达国内领先水平以上(含国内领先)的成果;

  3、本表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交相关的服务机构。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