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

法律资讯

首页 >> 法律资讯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

时间:2003-10-22

发文单位: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穗字[2003]4号

发布日期:2003-10-22

执行日期:2003-10-22

生效日期:1900-1-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精神,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的意见》(粤发[2003]1号),对贯彻中央《意见》作出了重要部署。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文件精神,按照党的十六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战略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体育事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努力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

  (一)把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体育是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进程中,体育将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而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是我市新时期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对体育工作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体育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建设体育强省”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把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

  (二)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的基本思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广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总目标、总任务,以党的十六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意见的文件为指导,以增强市民体质、提高市民整体素质为出发点,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坚持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在2010年之前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

  (三)从现在起至2010年我市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的奋斗目标:以2008年举办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到2010年,用8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体育发展规律相适应的具有广州特色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主要指标是:群众体育广泛普及,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48%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0%以上。建立完善选材、训练、竞赛、输送、跟踪、安置“一条龙”的体育优秀人才成长体系,逐步形成地方特色显著、全国排名前列、影响较大的竞技运动品牌项目。运动竞技水平明显进步,运动成绩在全省保持领先,在全国城市中位居前列,并力争在世界大赛和奥运会上有广州籍运动员荣登金牌榜,每年有广州籍运动员获得世界冠军或破、超世界纪录。全市体育场馆数量、规模位居全国省会城市榜首,群众体育活动设施明显增多,全市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0.35平方米以上。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体育市场健康有序,在拉动消费、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增长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体育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体育队伍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二、认真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进群众体育发展

  (四)突出重点,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各街(镇)要把组织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坚持以“三民”(亲民、便民、利民)为原则,着重抓好“三个环节”(建好群众健身场地、健全群众体育活动组织、举办经常性群众体育活动),突出“四个重点”(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农村体育以镇为重点,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军队体育以连队为重点),依靠“一个结合”(政府支持与社会兴办相结合),充分利用文化体育设施的综合服务功能,大力提高市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五)构建我市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在组织网络、活动内容和服务方式上积极探索符合时代要求的基层体育发展模式。建立和完善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群众体育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种类齐全、服务优质的市、区(县级市)、街(镇)、社区(村)四级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在全市实施群众体育工作评估制度,鼓励各区(县级市)重点抓好群众体育,保障广大市民享有良好的体育服务。

  (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体系。各级有关部门要将国民体质监测主要指标、万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主要内容纳入广州市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档案的建立和完善,适当增设市民体质监测内容,为制定公共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大力发展和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市要设立社会体育指导协会,各区(县级市)设立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街(镇)设立社会体育指导站,社区、村设立社会体育指导点;鼓励全市的体育工作人员,包括体育教师、体育裁判员以及体育健身经营服务人员通过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成为指导市民参加体育锻炼的中坚力量。

  (七)切实抓好学校体育。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应当把体育作为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切实处理好文化教育与体育锻炼的关系。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学校运动队建设,认真办好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竞赛和广州市中小学生综合运动会,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体育人才健康成长的政策机制,努力开创学校体育工作新局面。

  (八)大力发展社区和农村体育。城市体育要大力开展“体育进社区”工作,进一步组建、形成各类体育协会、文体中心、健身俱乐部、全民健身晨晚练习点等多层面的体育组织网络,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者有机结合,社区、单位、家庭共同发展的全民健身格局。到2008年,全市省级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的比例达到18%以上,国家级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的比例达到10%以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创建体育先进县、镇的工作成果,以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观念和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内容,满足广大农民的体育需求。

  (九)大力加强群众体育场地建设。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群众健身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要兴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有条件的街(镇)、社区(村)要建有全民健身广场。各类城市广场应建有群众健身配套设施。各级规划、建设、旅游、园林等部门要把兴建体育健身设施与城市广场、公园、旅游设施和住宅小区的规划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方便群众就地、就近体育锻炼。

  三、积极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确保竞技体育持续发展

  (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奥运争光计划。确立以“水、小、巧、灵”为发展重点的竞技体育指导思想,着力抓好足球、游泳、羽毛球等市重点发展的“拳头”和品牌项目。建立和完善“确保重点项目,发挥重点优势,实现重点突破”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形成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以全运会为主要目标,以城运会、省运会为基本任务,办好市青少年运动会,向重点项目倾斜的竞技体育发展新格局,培养具备在奥运会上争夺金牌实力的广州选手,全面提升我市竞技体育水平。

  (十一)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确保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关键在领导、基础在学校。各区(县级市)政府要认真制定本地的体育人才培养规划,切实加强业余训练的统筹领导,并按照国家《关于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至少办好一所体育运动学校。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通力合作,建立健全有效的“体教结合”工作机制,妥善解决业余训练中学习与训练的矛盾,共同管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搞好各类学校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衔接。

  (十二)进一步加强训练基地的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广州、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要高标准、高水平规划和建设,逐步向高等专科学校的方向发展”的要求,将广州市伟伦体育运动学校办成集训练、教育、科研于一体的高水平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各区(县级市)特别是经济发展较快、条件成熟的区(县级市),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积极建设体育训练基地,为提高运动成绩创造良好的条件。市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重点建设好广州市(增城)青少年训练基地、番禺区乒乓球训练基地,以及越秀游泳场、荔湾区西郊游泳场、广州摩托俱乐部等训练基地。

  (十三)认真做好优秀运动员回原校就读和就业安置工作。各级教育、体育部门要共同抓好体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妥善解决好退训学生返原输送学校读书问题。体育、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研究制订优秀运动员退役就业安置政策,做好运动员的退役安置工作。建立运动员伤残保险制度和激励机制,解除运动员的后顾之忧。

  (十四)完善基础训练教练员建制,建设高水平的教练员队伍。各区(县级市)要确立本地的教练员建制,逐步解决好教练人员不足问题。体育部门要制订和实施高水平教练员队伍发展规划,建立教练员学历教育、资格认证和岗位培训制度,大胆选拔和引进优秀教练员,加强中青年教练员的培养深造,建立和完善教练员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层次教练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练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十五)承办高水平的体育大赛,增强广州的国际竞争力。结合落实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到2010年一大变”和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发展规划的实施,积极争取申办2010年亚运会。体育部门要充分利用广州市的体育场馆优势,充分运用承办大型体育比赛的成功经验,争取每年在广州市举办若干次高水平的国际性大赛。海关、边检、公安、交通、市容环卫、工商、税务、卫生防疫、新闻宣传等部门要通力协作,为广州市举办各类高水平赛事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完善和落实体育经济政策,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十六)把发展体育产业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发展体育产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在拉动内需、引导消费、扩大就业、发展经济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各级政府要把发展体育产业列入经济发展规划,作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内容之一,制定相应的政策,为发展体育产业提供有利的条件,并在生产销售、经营服务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

  (十七)积极培育和规范体育市场。积极培育体育市场,建立并完善体育市场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规范体育经营,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有效地推进体育经营许可证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审批方式,提高体育市场管理效能。积极发挥行业管理的优势,组建市体育产业协会,积极培育、壮大、规范、管理好体育市场。

  (十八)扶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产业。税务、财政、金融部门要依据国家规定进一步扶持体育产业的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体育,建立体育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多样化的体育发展投融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和民间投资者以独资、合资、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体育市场;探索建立体育产业发展资金的可行性,积极发展体育资本市场,开发适应体育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适当放宽行业准入标准,为体育投资者、经营者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大型多元化体育产业集团,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建立体育俱乐部,并在选址、立项、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专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体育活动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益性场所按国家税收政策享受有关优惠。

  (十九)鼓励对体育事业的捐赠。凡企业和个人赞助体育赛事、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活动,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对境外捐赠的物资,涉及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继续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加速体育运行机制转换

  (二十)完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真正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政府管理、社团组织、社会承办、全民参与、居民自治,层次清晰、关系顺畅、功能明确、管理有序的社会体育管理和服务体系。

  (二十一)加快推进体育社会化。充分发挥体育社团在发展体育事业中的作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对社会体育组织进行管理,行使建议权、指导权、监督权和审计权,向条件成熟的体育社团下放(或委托)运行员注册、裁判员等级评定、体育经营资格认定等行政职能,分期、分批、分类推进体育协会实体化进程。充分调动行业办体育、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公民个人兴办体育、组建各类体育俱乐部。

  (二十二)深化训练体制改革。以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目标,改革训练体制,探索项目集约化管理模式,完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改革,加强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各级各类业余体校的体制创新,倡导和鼓励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办训练网点,办好优秀运动队。

  (二十三)推进竞赛体制改革。在进一步巩固市运会改革成果,充分调动社会办体育积极性的基础上,着重抓好广州市中小学生综合性运动会的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市的体育竞赛工作制度。

  (二十四)加大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改革力度。体育场馆经营要从粗放的低水平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高水平经营转变,从不规范经营向重质量、重信用、守法纪的规范化经营转变,从忽略社会效益和投入高、产出低,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个效益”并重、场馆积累不断壮大的方向转变,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的经营管理水平。

  六、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

  (二十五)切实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体育事业作为促进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市民整体素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的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的实施计划。定期听取体育工作汇报,解决体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和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体育的积极性。

  (二十六)加强各级体育机构的建设。区(县级市)和街(镇)体育工作是我市体育工作的基础,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区(县级市)体育发展中心(加挂体育局牌子)要认真履行体育管理职能,按照干部队伍“四化”要求,配备好领导班子。街道文化站和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要按照市编委《关于广州市镇、街道文化站人员编制的通知》(穗编字[1997]92号)精神,配备好体育工作干部,进一步巩固我市体育工作的基础。

  (二十七)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体育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规定,将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要安排资金用于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体育设施的建设与维修。

  (二十八)加强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开放管理。各区(县级市)、街(镇)要根据广州市创建“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农村体育先进镇”的有关规定,将区(县级市)、街(镇)体育活动设施建设纳入各地的城镇基本建设发展规划,确保群众性体育活动设施逐年增加。对非营利性体育场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要在选址、立项、建设、开放经营等方面给予优惠,并按规定以划拨的方式提供用地。各行业、各系统尤其是各级教育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向社会开放现有体育设施和场馆,实现体育资源共享。

  (二十九)加强体育法制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抓紧研究制定《广州市体育条例》和《广州市体育竞赛表演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 体系。在全社会大力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的体育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力度。

  (三十)实施科教兴体战略,加强科研队伍的建设。要把发展体育科技纳入全市科技工作规划,在科研人员编制、项目研究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广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作为公益型事业单位,要积极进行改革,进一步提高科研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高我市体育的科技含量。

  (三十一)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运动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训练和比赛全过程,激励运动员树立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友爱、顽强拼搏精神,帮助运动员自觉克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倾向;切实纠正和抵制体育领域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坚决反对有悖体育公正性和纯洁性的一切违法违纪行为。

  (三十二)进一步加强体育宣传报道工作。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宣传报道,普及体育科学知识,为创建全国一流体育城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关心体育、热爱体育、参与体育、支持体育”的良好社会风尚。

联系人:杨律师

电话:13930322268

邮箱:yjmlawyer#qq.com(#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4楼

Copyright © 2023 捍卫自由刑事辩护defend-lib 版权所有 XML 捍卫自由辩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