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文 号:19990926
发布日期:1999-9-26
执行日期:1999-9-26
生效日期:1900-1-1
(1999年4月11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9年9月26日甘肃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生产经营管理
第三章 清真牌、证管理
第四章 罚 则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少数民族的饮食习俗,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临夏回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