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海南省科技厅
文 号:琼科函〔2007〕167号
发布日期:2007-5-31
执行日期:2007-5-31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基金。为做好2007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3.创新基金本年度重点支持范围是《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所列的项目。
二、承担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申请程序
创新基金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系统,项目申请实行电子申请,企业需通过登录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程序如下:
1.请详细阅读创新基金的有关文件。主要包括创新基金申请须知(2007年度)、《指南》等。这些文件可在创新基金网站( )上浏览;
2.企业注册。符合条件且拟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登录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
3.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并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填写申请材料;
4.企业将填写完成的内容发送服务机构,同时将相关附件书面副本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后报送服务机构;
5.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证,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6.服务机构将完成审查认证的材料报送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根据推荐单位注册情况进行承诺地方匹配后推荐。
四、申请时间
我省申请项目属匹配资金项目,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接受我省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申请截止时间以推荐单位上传电子申请资料日期为准),请申请项目的企业务必于11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我省创新基金服务机构。
五、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收到通知后填写《拟申报200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回执单》(回执单附后),并于6月10日前传真(传真:65365497)至我厅高新处,以便我厅能更好地指导和组织企业申报。
六、我省创新基金推荐单位和服务机构
(一)推荐单位: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联 系 人:省科技厅高新处 符兰平 覃业敏
联系电话:65333525 65323068
(二)服务机构:海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联 系 人:李信祥 林梅
联系电话:65339793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拟申报200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回执单
企 业 名 称 | |||
拟申报项目名称 | |||
企业通讯地址 | |||
企业注册类型 | 注册资金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手 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