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11-30
执行日期:2007-4-1
生效日期:1900-1-1
(2006年10月27日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制定2006年11月30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宜兴紫砂保护,继承和弘扬宜兴紫砂文化,维护宜兴紫砂研究、设计、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技艺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 。
第三十一条 宜兴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