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珠海市妇女联合会
文 号:珠妇部字〔2006〕32号
发布日期:2006-5-17
执行日期:2006-5-1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妇联、市直妇委会,巾帼文明岗:
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是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为了发挥我市“巾帼文明岗”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行业文明新风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开展妇女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市妇联决定举办全市巾帼文明岗“践行荣辱观,争当排头兵”演讲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通过“践行荣辱观,争当排头兵”主题演讲比赛,大力弘扬“热爱祖国、服务人员、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时代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岗位成员自觉践行“八荣八耻”的时代要求,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争做行业文明的排头兵。
二、参加人员
全市各级“巾帼文明岗”成员
三、时间、地点
(一)报名:6月26日至30日
初赛:7月中旬
决赛:7月下旬
(二)初赛地点:珠海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综合厅。决赛地点:待定。
四、演讲要求
1、演讲要主题明确,立意新颖,能够紧密结合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内容要结合各单位及行业的特点,积极向上,弘扬正气,富有特色。
2、体载不限,适于演讲,有较强的感染力。
3、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五、活动要求
1、各区妇联、市直妇委会及“巾帼文明岗”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充分调动和发挥岗位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力争使演讲比赛达到主题突出、气氛热烈、组织有序、效果良好的目的。
2、请各单位将参赛报名表1份、演讲稿6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妇联妇工部。
二00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珠海市巾帼文明岗演讲比赛报名表
演讲题目
参赛选手 演 讲时 间
联系电话
手 机
工作单位(岗位)
注:请报送报名表达1份参赛演讲稿6份及电子版
报名时间:6月26日-30日
报名地点:珠海市妇联妇工部(市政府5号楼607房)联系人:刘敬华 黄柳云
电话:2212694、13527221603 传真:2131389、225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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