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海南省教育厅
文 号:琼教计(2008)103号
发布日期:2008-5-15
执行日期:2008-5-15
生效日期:1900-1-1
各高等学校:
现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高校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08)24号)及《关于做好高校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并按通知要求将有关情况于5月16日下班前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海南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晓鸿,联系电话:65358923,传真:65239307
电子邮箱: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08年5月15日